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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正石:关于书法对雕“拙”现象的一些思考

2018年04月08日 17:51:192909人参与0

高正石:关于书法对雕“拙”现象的一些思考


    书法,作为祖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正被越来越多的群众所接受和喜爱。“书法热”连续多年高温不下,书坛显现出千姿百态、异彩纷呈的大好局面,必将对继承和发展祖国传统文化,推动书法这门既古老又常新的艺术向更高的埃界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不过,目前书法界有一种现象应值得注意:前些年,书坛普遍推崇流畅、柔媚、工整、秀丽的风格时,写“二王”和苏、黄、米、蔡、赵帖子的人铺天盖地,使书法一时多给人以恬淡和过于单纯的面貌。这几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改革意识更加深人人心,追求个性、思变、求新的意识越来越强烈,加之受到社会上返朴归真和崇尚自然审美潮流的影响,人们已不满足于那些恬淡、柔媚,浅显、直白的风格,总希望把书法写得稚拙一些,苦涩一些,甚至沉郁一些。于是,写汉魏碑志之风较为浓厚,稚拙、淳朴、雄浑的艺术风格已成为书法界一个强烈的时尚。这使眼下书法的风格样式变得丰富多彩,个性日趋鲜明。这当中多数书法爱好者走的是扎实、稳健的正路子,也取得了较好的艺术成就,但也有许多书家并不是建立在向汉魏碑志认真学习,深钻细研和融会贯通基础上表现淳朴稚拙的艺术风格,而有意“走偏”,专事雕“拙”。即“功夫不到,在手段和形式上找”,其主要表现是模仿、制作成风,或是在宣纸上大做文章,“做古做旧”;或是在字上做文章,把字故意写得残缺、斑驳;或是在一幅作品上盖满了模仿古人手法刻制的印章,有的一张四尺半作品,竟然加盖八至十方印,极力向古人作品外貌上靠近。这些作品粗略看上去好像有古朴、稚拙之气,但稍加品味,则就让人感到“貌合神离”、“平淡无味”了。有的不惜“舍本求末”,手段名目繁多,简直是在制作工艺品,并不是在搞书法创作,而是在“哗众取宠”,是一种游戏书法的态度,除“天花乱缀”的制作以外,书法本身已没有多少可以让人品味和欣赏的了。

    这些现象的出现,与社会上“急功近利”、“浮躁心态”和“盲目创新”等不良倾向的影响有直接关系,但也有些人是在追求书法风格上存在一定的“误区”。这里只做些粗浅的探讨。

    人们所追求的淳朴稚拙之美成因基本有两种:一是指天然之美,自然之美,她主要是借大自然奇特无比的景观所带给人们情感上的激动、感悟和启发,而化为怡情养性、鼓舞士气的力量引发出的诗情画意所欣然自得;二是指艺术家创作时信手发挥,一任自然,从内心流露出来,而直接落于纸墨之间,这是一种天真纯情,毫无雕饰所得出的神来之笔,是高度亢奋的创作投人的结果,也是全部潜能勃发的积极作用。在书画艺术创作中,人们常常将这些感受自然溶人其中,创作出天然成趣的佳作。

    中国书法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她的艺术风格也代表和反映着中华民族的风格和文化精神,我们伟大民族那种虽历经艰辛磨难但从不放弃追求美好理想的不屈不挠的精神,那种淳朴而又端庄的气质,那种刚强而又平和的仪态,那种热情奔放而又谦恭温良的风度,那种坦荡无垠,不事雕琢的美好秉性等,都可以在书法艺术风格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在书法创作中,无论追求哪种艺术风格都不能忽视这些,都不能牺牲精神和灵魂的东西,只照搬传统的形式和一些手段。在追求淳朴稚拙的书法艺术风格中,不惜丢弃天然自然,把功夫全部用在表现手段上,大搞制作、模仿和雕“拙”,是不可能获得真正的淳朴稚拙之美的。从哲学角度上说:任何形式都是为一定的内容服务,与其相关的内容相统一、相和谐,为相应的内容所照应。在艺术创作中更是如此,必须达到形式和内容的完美统一,才有可能实现你所追求的艺术风格,相反,你在形式上花再大的功夫和气力,但不能与内容相吻合,相适应,也是失败的。

    淳朴稚拙作为一种艺术风格,在书法创作中表现应是自然天成的东西,她应是在书者不经意之中产生,也必须是书者真情实感的自然流露,刻意雕琢只能是“弄巧不成拙”。通过“做古、做旧、乱涂、乱抹”等手段获得的书法作品,不能算是真拙,只能是假拙,更不能称其为书法艺术品,应称之为工艺美术品。因为雕琢得再巧,也不免有刻意的痕迹。终究不是自然天成的东西。

    我认为,要真正获得淳朴稚拙的艺术风格,应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向古人学习但不可“舍神求形”。要选好你可以与之产生情感共鸣的碑或帖,用心用功临习,特别应提倡在意临上下功夫,向古人学习,向传统学习,重在学习精神和精髓,要把着眼点放在似与不似之问,而不只是形式和一些表现手法。一味着力于形似,舍神求形,最终是学不到传统书法的精华。书法的手法和表现形式应随现代人多元、多变的欣赏习惯和特定的书法内容而定。单纯的、模式化的表现形式和手法,无论是古人的,还是今人的,都不可以简单照搬。就说现在很多人崇尚的北碑那种淳朴、稚拙的风格,她能给人以朴拙、雄浑之气,主要是来自作者内在的精神和胸怀,她的形成也受作者所处社会文化、市风等的影响,以及作者本身文化素养、书法功力和审美追求的制约,而那些由于年代十分久远所造成的斑驳和残缺痕迹本身我们不能简单模仿,我们应将自己的全部感情自然融人传统之中,达到与历史对话,与古人交流的境界,并致力于那丰富的线条、笔墨、点画的内涵上,通过循序渐进的苦练,日复一日,不厌其烦地体味和探索,随着功力的不断增强和深人,掌握作品的精髓和精气神,并加以变通和转化,形成淳朴稚拙的艺术风格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儿了。其次,博采众长但不可“盲目照搬”。要多观摹,多交流,博采众长,用“他山之石”弥补自己不足。不过,鉴于现在社会上的书展、大赛过多、过滥,“关系作品”、“赞助商作品”、“评委带人作品”(这当中多数是好的)一次次渐多,在一些展览上,“花拳绣腿”中看不中用和“涂脂抹粉”华而不实的作品降低了一些书展的水准,所以,必须要选择有权威机构组织的书展,进行观摹学习,多看之后还必须落实到多练、多体会、多吸收上,但切不可“图圈吞枣”,也不可盲目照搬,找好与自己相融的结合点,达到有机的结合,要借取别人精华和灵魂的部分,消化吸收,融会贯通,活学活用。另外,练好“字外功”,还要在大处融人书法中。这里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人品修养;二是对相关艺术门类的涉猎。第一位的是人品修养人人而传;而妙,宋代晃补之曾说:“学书在法.而其妙在人。法,可以人人而传;而妙必其胸中之独得。妙在人,人即人品修养,品正则心正,心正则笔正。好的人品修养,加之好的书法功底和良好的悟性,自然会出书法妙品。在市场经济十分活跃商业气十足的今天,我们每个书法人都应时时处处注意守洁、守道,不能被金钱左右自己手中的笔,而一切向钱看,要保持一个好的艺德,做到“德艺双馨”。尽管书法是从文字书写的实用性而发展为观赏性的一门相对独立的艺术,但她也不是完全孤立的艺术,她与中国的绘画、音乐、舞蹈、武术、历史、文学及诗歌等都有着密切的联系。且不说她在章法、布局、用墨方面与中国绘画有着直接联系,在其节奏、韵律、变化上又与音乐、舞蹈和武术同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而历史、文学、诗歌等在创作中,更对书法的气势、意境、神韵等方面起着精神、灵魂乃至生命般的作用。历史上诸多造诣极深的书法大家,本身又是诗人、画家、历史学家、或学者等。他们的书法之所以能流芳千古,人人膜拜,当然也离不开他们渊博的知识,深厚的修养,对书法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尤其是在书法的结体、造型等方面充分体现出恢宏宽博的气魄,精神气象放松自由的法度。现在也有一些卓有成就的作家、画家、歌唱家,他们的书法作品也是很有独特的艺术品味的。总之,要达到如老子所说“大巧若拙”的崇高境界,实现淳朴稚拙的艺术风格,真正要在书法中有更深的造诣,形成鲜明的艺术风格,就必须不断丰富和提高自己的字外功,并能在大处自然融人书法中。

    如果说书法确实是一门艺术,那么过分追求表现形式和手段,而采取雕“拙”的方式,也只能算作对“术”的追求,最终只能是书法界的“工匠”、“书奴”,不能把这样的人称之为艺术家。而在掌握一定书法功力的基础上,潜心于书法精神、意境、气韵等一些本质方面的学习、研究和探索,即对“艺”不懈追求,才有可能成为一名艺术家。“艺术”一词的结合本身就蕴含了这一道理。除书法以外,其他无论任何艺术门类,无一不是“艺”和“术”这两个相辅相成的部分构成,二者缺一不可。但我以为,“艺”尤其重要,也十分不容易实现一些。但也不能因其难,而只去在“术”上下功夫,专心雕“拙”,那样将永远无法成为一名真正的艺术家,书法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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