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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第三届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2019年12月20日截稿)

2019年11月03日 22:52:132653人参与0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书法事业繁荣发展,全面展示我市书法创作的整体水平和艺术成就,激励广大书家和书法爱好者热爱书法、投身于书法事业,靖江市书法家协会定于2020年初举办第三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继承传统,创新发展”是书法学习的不二法门。为巩固、提升我市书法爱好者学习传统碑帖、感悟书法经典和探寻书法创作本源的能力,在临习中提高书艺,本次展览决定以“临帖+创作”的形式举行。具体事项如下:

一、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靖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靖江市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靖江市教育系统文学艺术协会书法分会

         靖城街道文联书画工作者协会

         新桥镇文联书画工作者协会

         靖江市公安文联书法协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靖江市第三届书法篆刻作品展组委会由举办单位的有关领导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靖江市书法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征稿对象

年满18岁的靖江市民,靖江市书法家协会全体会员,在靖生活、工作的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2.作品要求

(1)临摹作品。以历代经典碑帖为范本,全临或节临。保持原作风格,鼓励改变作品形式。

(2)创作作品。以所临经典为基础进行模拟创作,创作作品应有原作风格。

(3)投稿说明。所有参赛作者均需准备临摹和创作两件作品。具体尺寸不超过六尺对开。篆刻作品统一在四尺对开竖式内(8-12方,其中临作2-4方,附边款2个以上)。

(4)投稿作品需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临帖名称和创作作品名称)、书体、释文、联系电话。

四、评审事项

1.由靖江市书法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2.靖江市第三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评审初步定于2020年1月初举行。

3.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字法规范的审查。提倡文化及学术内涵。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入展。

五、展览时间

展览拟定于2020年1月中下旬在靖江市文联马洲美术馆展出。

六、作者待遇

此次书法作品入展的非会员,具备加入靖江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七、征稿日期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9年12月20日结束,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八、收稿地址

地址:靖江市靖城街道虹茂社区居民委员会。康宁路康宁明珠小区内,A-5向西。

收件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0523-84830331    15905146036

九、其他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实名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作品将不予展出。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靖江市书法家协会。

靖江市书法家协会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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