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歌颂70周年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展示沧州书坛对书法经典的学习和研究成果,鼓励广大书法作者植根传统,尊崇经典,努力推出精品力作,推动我市书法事业的繁荣发展,沧州市文联、沧州市书协、中共肃宁县委宣传部将联合举办“沧州市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沧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沧州市书法家协会
中共肃宁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肃宁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沧州市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的有关领导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由沧州市书法家协会组织部分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相关领导组成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在沧州市(含下辖各县、市、区)范围内工作生活的公民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1)临摹、创作作品各1-2件。请在作品背后注明临帖或创作,放入一个信封,一次性寄出。
(2)内容:临摹作品要求临摹历代经典书法碑帖,投稿时附上所临碑帖复印件及作品释文。临写作品时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创作作品要求应取法临帖对象,与临摹作品的书体、字法等元素基本保持一致,是对临摹对象的学习、思考与升华。
(3)规格:书体不限。尺寸为六尺整张以内(高不超过180cm、宽不超过97cm),竖式。不收手卷和册页作品。作品请勿装裱。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可根据自己的专长选择最擅长的书体临摹及创作各1-2件,一次寄出,不接收第二次寄出作品。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5、填写信息
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注明临摹或创作。篆书、草书投稿作品请附释文。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
四、评审
1、由沧州市书法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阳光公正评审。
2、沧州市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评审初步定于2019年8月上旬举行。
3、本次展览评出优秀作品奖作品10件,入展作品150件左右。
4、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创作作品,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入展。
五、展览
展览定于2019年10月分别在沧州市区和肃宁县举行,届时将展出150件左右获奖和入展作品。
六、出版
展览开幕式之前出版《沧州市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全部获奖、入展作者均颁发证书,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2册。
2、获奖作者颁发奖金500元。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沧州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9年7月31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 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九、收稿地址
收稿地址:肃宁县攀龙街南段路西肃 宁书画院
联系人:刘金钟 宋晓旭 李金艳
电话:0317-5015070
手机:13313075557
15511788240
13393394607
十、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沧州市书法家协会。
沧州市书法家协会
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