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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征稿启事(2019年8月31日截稿)

2019年06月12日 18:38:4613572人参与0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当代书法、绘画艺术魅力,促进海峡两岸文化艺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共同书写和描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在提升海峡两岸书画界交流平台基础上,进一步打造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基地,决定在第十二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期间,举办第七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现将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人民政协报社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福建省书法家协会 政协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 台湾两岸和平文化艺术联盟总会
协办单位:厦门市美术家协会 厦门市书法家协会 福建省收藏家协会 厦门市美术馆 金门县书法协会 闽台书画院
承办单位:人民政协报书画院 政协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办公室 厦门市翔安区文体促进会
  

二、组织机构
本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单位有关领导共同组成。
评委由大赛组委会聘请国展评委、著名书画家组成(为保证评审的公平性,恕不公布评委名单)。

三、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2001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的海内外书画家、各级书画协会会员及有一定书画造诣的爱好者均可投稿
  

四、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以弘扬中华民族精神,促进祖国统一,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为主旋律。诗词、楹联、古今名人名句均可;

2.书法作品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草书篆书作品须另附释文,规格为6尺整张宣纸以内,横竖均可,风格不限。手卷、册页作品均可投稿。所有作品除册页外请勿装裱,欢迎投寄多字数作品; 

3.绘画为中国画,题材不限,山水、花鸟、人物皆可。国画作品规格为4至6尺整张宣纸以内,横竖均可,无须装裱;

4.本次展览不征集硬笔书法篆刻、刻字作品;

5.不收取作品评审费;

6.作品需附作者身份证复印件和150字左右的艺术简历一份(用A4纸打印);

7.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正楷标注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常用电话号码及参赛作品尺寸;

8.为保证参赛作品顺利寄达,请用挂号或快递寄出,请注明第七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字样,并关注书法征稿平台。
  

五、作品评审及奖励办法
1.评委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书法征稿及相关网络等媒体上公布;

2.本次展览设入展作品330件(含获奖优秀作品),评出书法、绘画获奖优秀作品各15件。其中书法优秀作品前5名奖金每件7000元,绘画优秀作品前5名奖金每件10000元;书法优秀作品6至15名奖金每件2000元,绘画优秀作品6至15名奖金每件3000元。实际入展数量根据评选情况可适当调整。以上所述奖金均为人民币;

3.福建省非省书协、省美协会员作者的作品被评为优秀作品的,可作为加入福建省美协、省书协的条件之一。所有入展作品均颁发入展证书,优秀作品颁发获优秀奖证书。入展与获奖者均获赠《第七届“海峡杯”全国书画展作品集》1册。
  

六、征稿时间:

自见报之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以作者当地邮戳为准。
  

七、展览及出版事项
1.作品展览时间:获奖作品和入展作品将于2019年11月在厦门市美术馆展出,届时将邀请相关领导、两岸著名书画家代表、本届活动部分获奖者及社会知名人士参加开幕式;

2.所有获奖作品与入展作品将结集出版《第七届“海峡杯”全国书画展作品集》;

3.所有参赛作品(含获奖和入展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并拥有出版和处置的权力。因人手有限,所有投稿作品不退件。凡投稿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之规定。
  

八、来稿请寄: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望海路6号之三1楼 

邮编:361100
联系电话:0592-5371962

第七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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