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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敬求雅:提升书法的文化品位 (字法篇)

2019年06月02日 22:46:222556人参与0


持敬求雅:提升书法文化品位

——兼作书法评审中加强学术文化审察的探索思考

陈胜武

八十年代书法热以来,中国书家的书写技巧有了很大提高。近年来,书法展览快速发展,但是展览机制中对于文化因素的审阅考察力度和机制不够健全,书法圈对于书家文化修养普遍不够重视,书法篆刻作品中错漏常见,违反约定俗成的文化规范的现象比较突出。当今书法展览具有很强的转播效应,书法家笔下的错漏,都会通过网络传播受到社会的关注,并被大数据永久记载,书法家千万不可忽视书法作品的文化品位。继承和弘扬高雅文化是书法家的社会责任,书法家没有写错别字的权利和借口,更不能成为当今社会制造和传播错别字的群体。水平更高、影响更大的书法家,社会对于他们,以及他们对于自己的文化要求应该更高。

持敬求雅,应该作为当前提升书法的文化品位的基本要求和标准。持敬,就是要尊重中华民族的审美观念,尊重汉语言文字的规范,尊重经典书法篆刻的传统样式,尊重特殊的民俗礼仪习惯等。求雅,就是要从内容和形式上,具体地说是从字法、文法、格调等方面,努力提高书法作品的文化品位,努力让书法在当今具有复兴和引领高雅文化的作用。

书法展览评审中的学术和文化审察应该大力加强,但是目前还没有形成系统科学、可操作、比较公认一致的具体方法和标准。我结合近年参加浙江省书协的书法展赛学术文化观察组工作的经历,以及平时和书法同仁交流的心得,觉得可以重点从字法、文法、格调三方面内容加以关注。

字法,是指按照书法的本体,按照各体书法的风格,结合文字学方面要求的总体书写规范。

文法,是指按照古诗文本体,书写文本时应该遵循历代相沿约定俗成的书写规范。

格调,是指文字落实在纸面上时的相关规范,包含格式、用印、修辞、称谓、礼仪等,以及由此形成的情趣调门和审美品位。

字法应该作为评审的关注重点,文法应该逐步列为考察目标,格调因素有必要进行广泛深入的探讨。

一、字法

清代王澍《论书剩语》:“作书不可不通篆隶。今人作书别字满纸,只缘未理其本,随俗乱写耳。通篆法则字体无差,通隶法则用笔有则。”当下书法,普遍是形式大于内容,甚至是只讲形式,不讲内容,别字满纸之说,也不为过。

王澍《篆书格言轴》纸本篆书 109×58cm 山西省博物馆藏

宇宙间有四种基本力:万有引力、电磁相互作用力、弱相互作用力、强相互作用力,四种力量的相互影响和作用促进了宇宙万物的形成发展。汉字兼具传递信息和艺术审美两大功能,也有多种力量在促进其发展。书法艺术以汉字为载体,始终有两种主要力量在发挥作用,一种是规范化力量,汉字作为社会应用工具,是交流信息的载体,必须讲求写法规范统一,这是向心力;另一种是多样化力量,汉字的艺术审美属性和书法的艺术特性,要求用笔和字形丰富多样化,允许出现同形异构,使其异彩纷呈,这是离心力。两种力量的交互制约博弈,推动汉字书法有了篆隶真行草各体,还有书家之间的不同风格。两种力量要达到平衡,才能促进汉字发展,规范化的力量压倒多样化力量,汉字就会单一僵化,停止发展,多样化的力量压倒规范化力量,汉字在使用过程中就会各行其是,混乱不堪。国民教育中,汉字的要求是求真,主要讲对错;书法教育中,汉字的要求是求美,主要讲美丑。书法展览,是当今汉字存在发展的一个特殊形态。书法展览评审要从字法的角度,对于规范化、丰富化的两种力量执两用中,合理把握。

孙诒让《契文举例 名原》

具体到不同书体的字法规范和要求,要注意以下问题:

1、小篆应该严格按照《说文解字》体系。

沙孟海《与刘江书》指出:“全国书展评选注重篆体的正讹,这是对的,古文籀篆变化繁多,主要应抓小篆。”

小篆是字法最为科学严谨的字体。《说文解字》阐述了汉字造字规律——六书: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并以“六书”来分析小篆,解释形、义、音之间的关系。有了《说文解字》,后人才得以认识小篆,进而辨认甲骨文、金文、战国古文。小篆经过《说文解字》系统整理阐释,每一个篆字都严格按照“六书”体系对音、形、义有解释。因此可以说《说文解字》是一种强大的规范化力量,小篆书写应该严格按照《说文解字》的体系。

书同文后,小篆诞生,文字学史上将此前的文字笼统称为大篆。大篆的重要特点就是规范化程度不高,偏旁部首写法不统一,在整字中的位置、方向不固定,小篆则有严谨的字法规范。从书法史看,篆书名家都是擅长小篆,大篆因为没有字学规范,难出名家。

对于篆书笔顺、断连、装饰性笔画等的处理,不可随意,完全可以看出作者对于文字学和字法的理解把握程度。

篆字中不同的偏旁放在不同的位置,是有不同的写法的。比如一件篆书作品中,“冠”字左下的“元”中包含的“人”,不可以写作左边的单人旁写法,和上面的笔画脱开,应该写作放在下边的人旁,和上面的笔画连在一起。

小篆作品中最为常见的问题之一是“艸”、“草”混淆使用。一件篆书作品中,多次出现“草书”之“草”字,作者可能是为了丰富字形变化,有时写作“艸”,有时写作“草”,这是不合字法的。《说文解字》:“艸,百芔也。从二屮。”“艸”是“草木”之“草”的本字,段玉裁注:“引伸爲艸稿、艸具之艸,俗以草爲艸,乃別以皁爲草。” “艸”引伸爲艸稿之“草”,应该是隶书中的情况,隶书中以“草”为“草木”、“草稿”之“草”字。《说文解字》:“草,草斗,栎实也。一曰象斗子。从艸早声。”徐铉注:“今俗以此为艸木之艸,别作皁字,为黑色之皁。”这是说篆字中的“草”,本义是“皂角”之“皂”。段玉裁注:“其殻爲汁,可以染皁。按草斗之字俗作皁、作皂。于六书不可通。假借早晚字爲之。”因此,综合起来说,小篆中“草木”、“草书”、“草稿”之“草”,只能写作“艸”,隶书中可以写作“草”。 

篆隶书中,简牍、石刻等风格自成体系,不宜随便混用字形和用笔。在书法展览中可以看到,很多大篆任意结体,生拼硬造字形,用笔夸张变形,金文、简牍、玺印、摩崖等文字混用,以任意“破体”自诩,这是不严谨、不应该的。

在篆刻中,篆法非常重要。马公愚指出:“摹印之难在篆不在刻”。方介堪《玉篆楼谈艺录》中指出:“篆刻乃篆与刻之艺术。所谓篆者,指别篆、择篆与书篆,统之则为篆法,刻则指刀法。认得文字,且能辨别其时代界限,此谓别篆。择篆之要,一在正确选取同一时代文字,不错杂不同体系文字于一印。能别篆、择篆,然后始可论书篆,否则是画符。”

很多文字是在篆书之后产生的,篆书、篆刻之难在于有些字在篆书中没有,有些写法和楷书字形不是对应关系,不可以随意用楷书字形类推拼凑,而是要认真查阅篆书系列工具书,用严谨的通假、历代习惯用字等方法综合分析加以解决。比如元代一批被称为“站”的驿传,其九叠篆官印印文中,“站”字都借用同音的“蘸”字,比如“黄妃蘸印”“清水县蘸之印”“长宁蘸印”“常乐蘸印”,印背则用楷书刻站名“黄妃站印”“清水县站印”“长宁站印”等,“站”字是小篆以后产生的后起字,元代官印都借用同音字“蘸”,而不是用楷书“立”“占”组合成篆书“站”。

《说文解字》及段玉裁注、《古文字诂林》、《篆法百韵歌》、《作篆通假》、《简牍帛书通假字字典》、《篆刻字林》、《古籀汇编》、《通假字汇释》、《汉语古文字字形表》、《增订汉印文字徵》、《玺印文综》等工具书,都可以用作篆书、篆刻字法的依据。

2、隶书的字法习惯相对宽松。

隶书形成发展过程中,隶变是一种剧烈的离心力。隶变是古今文字的分水岭,小篆及其以前的文字属于古文字,隶书及其以后的文字属于今文字。隶书产生之后,统一字形也是迫切需要,石经就是隶书史上的重要规范力量。

西汉独尊儒术后,经学蓬勃发展。东汉立五经于学官,经文并官定经本以供传习,各家皆凭所见,常因文字异同起争端。东汉后期汉灵帝下令校正儒家经典著作,派蔡邕等人把儒家七经抄刻成石书,刻成46块石碑,共约20多万字,刻成后立于当时洛阳太学。这是中国历史上刻于石碑上最早的官定儒家经本,用隶书写成,字体方平正直,史称《熹平石经》。曹魏立国后,太学再度繁荣起来。正始二年开始整理《熹平石经》碑石,并用古文、隶书、篆书等三种文字刻成,史称《正始石经》。这些隶书石经在中国书法史和汉字的演进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对纠正用字穿凿附会,臆造别字,维护文字的统一,起了积极作用。但是这些石经在隶书史上的影响并不大,隶书学习者临摹取法的往往是《乙瑛碑》、《礼器碑》、《张迁碑》等著名汉碑,隶书缺乏学者的学术整理叙述,缺少一本像《说文解字》这样科学系统的经典字书,因此历代隶书写法变化较多。

一般说,小篆以后产生的文字,不可以按照偏旁组合随便类推写作篆字,隶书以后产生的文字,可以按照隶书笔法写作隶书。

王羲之《虞休帖》安思远藏本

3、草书有严格的字法规范要求。

草书形成于汉代,是辅助隶书的一种简便字体。草非潦草,而是简便、快捷。草书快捷的书写过程中,有严谨的字法规范,章草、今草、狂草都必须严格遵循“草法法则”。篆书部首540部,篆、隶、楷之间,部首已不尽合。草法部首不依据篆书的六书原则,而是用符号替代法对汉字进行大幅度的简化,以求快捷简便。因此草书之部首,不可完全用篆、隶、楷法进行类推。草书偏旁,主要使用同化、异化,改变笔顺等方法进行简化。部首省略,主要是删除字的重迭部分,或者用对称符、交笔符、补笔符符号的方法进行简化。还有部分习惯字和词组,不可以六书原则和常理说明,有相沿成习的写法:曹、叔、甚,习用词联如:顿首、再拜、奈何、足下、菩萨等。

草书中尤其注意的一种情况是混写,也就是同形字,用一个字形代表几个汉字,草书作品在这种情况下尤其需要结合内容和字法进行辨异。狂草产生后,草书就偏离实用逐渐独立,成为纯粹审美艺术。

草书发展过程中的多样化力量尤其强大,规范化的要求同样强大。上世纪二十年代末期,于右任开始研究草书,致力于草书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1932年他在上海创立了标准草书社,将草书做了一番系统的整理和总结,确立“易识、易写、准确、美丽”之四原则,以《千字文》为底本,在历代草书法帖中选字,“唯期以众人之所欣赏者,还供众人之用”。有人从艺术和审美多样性的角度,反对将草书标准化,这其实是没有充分认识标准草书运动对于草书的科学系统整理的学术价值和社会意义,没有充分认识汉字的规范化力量在草书发展中的向心力要求和重要作用。书家可以不喜欢于右任标准草书的风格,但是不应该以此贬低标准草书的积极意义。

草法中,主部首的写法是核心。《标准草书》中指出:“凡主部首,同一部位,不得异式。凡主部首,必须准确。”草法中分辨并正确书写实笔、虚笔非常重要,历史上黄山谷草书笔法的虚实处理非常高明。书法展览中,很多作品的笔画虚实、处置不当,笔画任意增减的情况很普遍。多一个转折、停顿、点画,甚至笔画的长短,都会使字形完全变成另外一个字。草法不严谨,是当下草书创作的突出问题,作者以艺术的求新求变作为遮羞布和借口,信笔挥洒,观众难以认读。

颜书《干禄字书》

4、楷书是一种有着很强规范性的字体。

楷书形成初期没有规范力量,写法随意,魏碑中有大量的异体字,这一方面是蓬勃生命力和创造力,另一方面也是结构字形的混乱。楷书是日常使用最多的字体,楷书诞生之后,历代在公文、教育、印刷上都用楷体,因此刊正楷书形体一直就是现实的需要。楷书的发展过程中,科举制度、印刷业的发展是最重要的规范化需求和力量。

唐代科举开始兴盛,规范楷体的要求就很紧迫。颜师古在贞观年间在秘书省校正经籍,著《字样》一卷,作为校勘楷书正误的根据。颜元孙编《干禄字书》,辨别楷书笔画写法的正俗,供为官和应试写字的参考标准。《干禄字书》区分了楷体的不同用途,具言俗、通、正三体,可以在不同方面应用。《干禄字书》是一次整理辨正的工作,对楷书的规范化起了一定的作用。

楷书石经在历史上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统一字形的作用,有文字可考的楷书石经有唐开成石经、楷书五代后蜀石经、楷书北宋石经、南宋石经、清石经,但是这些石经影响力远不如楷书系列名碑,在书法史上的影响也不大。魏碑字形丰富,异体字众多,魏碑书法作品字型统一的难度大。

5、楷书慎用本字和古字。

楷书作品,使用唐楷及其以下的楷书风格创作时,不建议大量使用冷僻的异体字型,应该适当控制使用本字、古字,免得惹来不必要的口舌之争,甚至带来舆论批评压力。

篆书中“在河之洲”写作“洲”,是不对的。篆书只能作“州”,不能作“洲”,因为“州”的本字,“洲”是大约宋代才出现的后起字。楷书和行草书如果写作“在河之州”,也不能算错,因为这是使用本字。喜欢使用本字、古字,历来是文人、书家的一个习惯。屚、漏,桼、漆,颂、容,都是类似的关系,古人有时喜欢用本字,要注意两个字之间的关系。

6、科学客观对待繁简字问题。

文字简化是汉字的发展方向,历代文字发展的轨迹充分证明了这个道理,偏激片面反对简化字的态度是不可取的。历史演变过程中,繁简字的问题比较复杂,书法作品中的繁简字要慎重对待。

通过“原”字演变来看,就很清楚这个轨迹了。《石鼓文》有“邍”字,写法和此略有不同,意义是“平原”之“原”。《说文解字》:“邍,高平之野,人所登。从辵备录。愚袁切。”段玉裁注:“邍字後人以水泉本之原代之。”“邍”字写法太过复杂,隶书中已经废除了这个字形,将这个义项由同音的“原”字来代替。“原”字在篆书中的本义是“泉源”之“源”。《说文解字》“�,水泉本也。从灥出厂下。厡,篆文从泉。”“�”,就是后来的“源”字,“厡”是“�”的异体字。段玉裁注:“后人以厡代高平曰邍之邍。而別制源字为本厡之厡。积非成是久矣。”

新中国推行的简化字总体方向是符合这个历史方向的,问题是进程太过剧烈,简化和合并过度,造成当代人阅读和书写古代典籍的很大困扰,在书法中尤其如此。现在很多人使用电脑进行“繁简转换”,作者如果不懂文字学,不懂文学,只顾抄,就会犯低级错误。书家经常会写错的一些常见错别字,其实只要花些功夫,就可以避免。评审中,对于笔误和无知造成的错误,评委一般会区分对待。

“干”字就属于简化过度的例子,“干”对应着“干”、“乾”、“幹”、“榦”的部分义项。“床头屋漏无干处”,是“干湿”之“干”,只能写作“乾”。“莫干山”、“江干曲”,都只能写作“干”。“躯幹”、“幹事”、“幹练”要写作“幹”。树干,可以写作“树幹”,也可以写作“树榦”。马公愚的一方印章“同心干”,印面篆书写作“榦”,边款楷书释文写作“幹”。“实干兴邦”,篆书、篆刻就应该写作“榦”,隶书及其以后的字形可以写作“幹”。

甲骨文中有“云”字,兼有云彩和语助词之义。《说文解字》中只有“雲”,“云”被当做“雲”的古文。隶书中已经分作两个字,用于说话、表示语助词的“云”,和云彩之“雲”,泾渭分明。书法作品中,小篆书写应该严格按照《说文》系统,“诗云”的“云”,可以写作“雲”,隶书及其以后的字体书写“诗云”、“人云亦云”不能写作“雲”,只能写作“云”。

小楷作品,开篇就将第一人称的“余”写作“餘”,太过触目惊心。楷书《岳阳楼记》中,“忧谗畏讥”写成“忧馋畏饥”,“波澜不惊”写成“波澜不鹫”。“百废俱兴”则可以写成“百废具兴”,小篆中已经有“具”、“俱”二字,但古人在实际使用中,二字在部分义项上通用,因此“百废俱兴”、“百废具兴”写法都可以,但是“馋”、“饥”、“鹫”就不可饶恕了。

“官舍”的“舍”的意义是“房舍”,和“捨弃”之“捨”不同,段玉裁指出先秦经传多叚舍为捨。在篆书和楷书中,“官舍”不应该写作“官捨”。

“天台”不能写成“天臺”,“楼台”只能写作“臺”,浙江人不应该犯这个错误。兄台、台鉴,只能写作“台”。“人才”不能写成“人纔”,“才有”只能写成“纔有”。部分作者“戊、戌、戍、戎”不分,“戊戌”竟然写成“戊戊”、“戊戎”。

在汉字的音形义关系中,字音才是三者转换的关键所在。东汉末刘熙《释名》:“语必有柢,皆寓于音,得其本源,义诂斯显。”清代王引之指出:“训诂之指,存乎声音。字之声同声近者,经传往往假借,学者以声求义,破其假借之字,而读以本字,则涣然冰释。”杨树达《训诂学小史》指出:“语言文字,皆先有义而后有音,有音而后有形。”在历代文献中可见,联绵词的字形是次要的,字音才是关键,一个联绵词在古代会有很多不同写法。比如“仓卒”,也经常写作“仓促”、“仓猝”。又比如“逍遥”,这两个字在《说文解字》中属于新附字,宋代徐铉特别指出:“《诗》只用消摇。此二字《字林》所加。”可见《诗经》里面都写作“消摇”,晋代吕忱著字书《字林》里面才加入新产生的“逍遥”两个字。

7、署款字体要采用晚于正文之字体。

一般地说,这是正文和署款字体约定俗成的要求。可以归纳为“今不越古”、“动不越静”,或者叫“文古款今”、“文正款活”。比如正文是篆书,落款可用隶书、楷书、行书等。正文是隶书,可用行楷、行书等。正文是楷书,落款可用行书、草书等。正文是行书,落款可用行书。正文是草书,落款适宜用行书和草书。正文是隶书、楷书、行书、草书,不适宜用篆书落款。

(待续)

陈胜武

1973年出生于温州

师承马亦钊先生

现为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主席团成员、评论委员会副主任,温州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温州市吟诵学会副会长。

著有《温州书法百家百集——陈胜武书法集》《一二斋翰墨心印》《马孟容马公愚昆仲年谱》《第二类书写——陈胜武书翰》。

编著《马祝眉家书》。执行主编《百里芳人——温州马氏家族三百年文史学术资料汇编》。合编《禅心剑气相思骨——马公愚诞辰一百二十年纪念集》《双璧华章——马孟容马公愚昆仲书画展作品集》《海派篆刻家代表系列作品集•马公愚》。

2015年撰有当下书法忧思系列三篇《书而无礼》《书而无文》《重建中国书法的文化大厦》。2016年在中国书法网举办“第二类书写——陈胜武书翰微信十帖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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