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热烈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提升全市职工书法、美术、摄影创作水平,活跃全市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展示广大职工书法、美术、摄影艺术成果,激励全市广大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奋力再铸新时代“工小美”新辉煌发挥主力军作用,市总工会决定举办2019年“庆五一”全市职工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览。作品收稿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12日截止。
展览主题
“中国梦·劳动美-主力军风采”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新余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新余市工人文化宫
新余市职工书法美术协会
新余市职工摄影协会
展览类别及数量
本次展览分书法、美术、摄影三个类别,拟展出作品180幅,其中书法作品50幅、美术作品50幅、摄影作品50幅,特邀作品30幅。
奖项设置、奖励标准及评选办法
1.奖项设置:书法、美术、摄影各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特邀作品不参与评奖)
2.奖励标准:一等奖400元/幅;二等奖200元/幅;三等奖100元/幅;特邀作品200元/幅;所有获奖、入展及特邀作品均颁发证书。
3、评选办法:由市总工会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所有送展作品进行评选。
参展对象
全市所有职工(农民工)均可投稿参展。在全市历届职工书法、美术、摄影展览中已展出的作品不再参加本次展览。
展览时间及地点
1.展览时间:4月25日—5月7日
2.展览地点:市工人文化宫天工剧院一楼西大厅
参展作品要求
1.参展作品要紧扣主题,健康向上,以崭新的创意、精彩的构思、流畅的笔墨来反映经过改革开放洗礼的新余新面貌、新变化、新成果,再现广大职工的主人翁形象,唱响新时代主旋律。
2.书法作品规格为4尺整张、对开、斗方均可,书体不限,竖幅书写(不收硬笔书法,草书、篆书等请附释文)。美术作品规格为不超过4尺整张(竖幅),画种不限。摄影作品为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文件大小不小于3M的jpg格式电子文件,彩色、黑白不限,风格不限。组照不得超过6张(自行拼成一幅)。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他人作品参展。如因此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自负。
4.本次作品由主办方统一装裱。
投稿方法及截稿时间
1.以基层工会集体报送参展作品为主,也接受职工个人报送的参展作品。集体报送时请用电子版附报送作品清单。
2.同一作者报送参展作品类别不限。
3.书法、美术类作品需将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铅笔写于作品背面。摄影类作品文件命名格式统一为:作品标题+作者名+手机号+所在单位。
4、作品收稿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12日截止。
书法、美术作品交市工人文化宫(城南渝水区政府旁)。联系人:李刚,联系电话:6222609,13807900887;邮箱:1225106852@.qq.com
摄影类作品发至邮箱:1914534802 @.qq.com ,联系人:潘思军,联系电话:6222303;13627906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