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首页 » 书法资讯 » 书法征稿启事

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 视觉展征稿启事(2019年5月15日截稿)

2019年03月31日 18:26:232994人参与0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红色遗产、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丽水文化建设,用艺术形式和视角,全方位、多角度展现“浙西南革命精神”题材,经研究,决定举办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视觉展活动。本次展览面向全市书法家、美术家、摄影家及书画摄影爱好者公开征稿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丽水市美术家协会

              丽水市书法家协会

              丽水市摄影家协会

              丽水市美术馆

二、入展名额:

书法作品80件、美术作品(油画40件、国画60件)、摄影作品80件。

三、征稿对象:

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摄影家协会会员及全市书画摄影爱好者(年满18周岁以上)。

四、作品要求:

1、作品主题要围绕映浙西南革命精神,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向上,有一定的艺术水准。

2、谢绝应付、敷衍,抄袭、临摹或带有其它硬伤(错别字、残损、污染等)之作。

3、书画作品外框尺寸最大不超过(200cm×200cm)、最小外框尺寸(100cm×100cm),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4、作品背面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5、入展作品由市文联统一装裱制作,撤展后作品由主办方负责退还。

五、征稿办法:

1、个人投稿地址:丽水市文联(丽水市花园路1号),邮政编码323000,联系人 徐军辉,联系电话2091741

2、集体投稿:交各协会秘书长

3、征稿时间: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15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评奖与奖项设置:

评审定于2019年5月底进行,评出优秀作品美术12件、书法10件、摄影10件,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即时公布评选结果,并给予优秀作品一定的物质奖励。

七、其他事项:

本次展览入展作品作为加入对应协会资格。希各县(市、区)文联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组织集体送件工作。

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9年3月1日 

评论列表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不会发表评论(点这里)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