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推动中外文化艺术交流,展示丽籍华侨书法爱好者的书法创作成果,充分体现丽水历史底蕴,文化精髓、人文风貌,为广大丽籍华侨书法爱好者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推进书法艺术事业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丽水市第一届华侨作品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丽水市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丽水市美术馆 二、征稿范围: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丽水籍贯的华侨,均可投稿。 三、作品及投稿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凡草书、篆书和篆刻作品均需附释文。 2、规格:书法作品不超过六尺整纸竖式(180×97CM)。篆刻作品6——8方,附边款2-4方,粘贴成4尺对开(34CM×138CM)竖式印屏并自行题签。 3、所有投稿作品请勿装裱,并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工整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及何国华侨、电话、邮政编码,附寄身份证复印件。 4、投稿时信封上请注明“华侨展”。 四、作品评选与作者待遇 1、作品评选由丽水市书协主席团负责,展出作品数量根据来搞数量再做商定,入展40件左右。在本次展览基础上成立丽水市书法家协会华侨书法家协会。凡入展作者可加入丽水市书法家协会,并作为丽水市书法家协会华侨书法家分会首批会员。对入展作者将颁发证书。 2、入展作品展出后退还作者,落选作品在展览开幕当天在展厅自行取回,逾期不退。 五、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9年1月31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六、投稿地址 1、各县市区由县市区书协组织集体送稿。 2、自由投稿。 收稿人:陈洪大 地点: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561号丽水市文化馆 邮编: 323000 电话:18805780878 七、展览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丽水市书法家协会 丽市书法家协会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