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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书协:暂停张炳志河南省书协理事、会员等资格!

2018年06月07日 10:54:293696人参与0

河南省书协:暂停张炳志河南省书协理事、会员等资格!


近日

洛阳市文联主席张炳志

擅自处置市文联收藏的字画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洛阳市文联原主席张炳志.jpg


经洛阳市委批准

洛阳市纪委监察委对

洛阳市文联原党组书记、

主席张炳志(正处级)

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

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洛阳市文联原主席张炳志2.jpg

洛阳市文联原主席张炳志


经查,张炳志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兼职取酬,违规将国有资产交给自己实际控制的社会团体管理使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套取财政资金,擅自处置市文联收藏的字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洛阳市文联原主席张炳志3.jpg

张炳志(右)此前参加活动时图片资料


张炳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洛阳市纪委监察委研究并报洛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炳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洛阳市纪委监察委)


洛阳市文联原主席张炳志4.jpg

张炳志(右)此前参加活动时图片资料


6月5日

河南省书法家协会

发布公告




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5月28日消息:《洛阳市文联原党组书记、主席张炳志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为维护河南省书法家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权益和声誉,依据《河南省书法家协会章程》(2015年12月17日通过)第二十一条规定,经河南省书法家协会研究和主席团讨论决定,对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纪律,违反本会章程的河南省书协会员进行处理。现将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鉴于张炳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按照本会章程规定,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张炳志河南省书法家协会会员、理事、第六届委员会对外交流委员会秘书长资格,待有关案件法定程序终结后,再做进一步处理。


特此公告

河南省书法家协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五日


附:《河南省书法家协会章程》有关条文

第二十一条 个人会员如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违法犯罪,以及违反社会公德、艺术道德,损害本会权益和声誉的,视其情节轻重,由河南省书法家协会主席团讨论决定,可予以通报批评、暂停会籍以至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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