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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2021广西艺术作品展览书法篆刻作品的通知(2021年6月20日截稿)

2021年03月27日 22:55:474276人参与0

南宁市书法家协会关于征集“永远跟党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2021广西艺术作品展书法篆刻作品通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永远跟党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 2021 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1]40号)文件精神和广西书协补充通知精神,为做好南宁市书法篆刻作品的征集评选报送工作,现将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投稿作品要求

(一)凡年满18周岁的南宁籍公民,或在南宁工作、生活满5年(含5年)以上的非广西籍公民及广西籍常住南宁公民均可投稿。投稿作品按统一填写标签(一式 3 份,标签附后)。

(二)本次参展作品须在2020年6月1日—2021年5月31 日期间创作,并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为主题,其中,以党史重大事件、重要历史人物为题材的作品须符合《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中央有关精神,与主题和中央精神不符的作品不予参评。可围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以及根据相关名言警句、优秀诗词等内容进行创作。

(三)作品规格:(1)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不小于四尺对开,一律竖式;不收手卷、册页、刻字作品。(2)篆刻作品。印屏统一为四尺整张对开(136cm×34cm),一律竖式。篆刻印蜕8枚(含2方临摹作品,以古代经典为宜),边款不少于3枚。请勿装裱,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

(四)书写材料: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

(五)在投稿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属于摘抄的还须标注出处。

收稿时间和地址

1.收稿时间至2021年6月20日截止。

2.收稿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宝路翠园巷2号市书协(信封上请注明广西艺术作品展)。收件人:潘文志  联系电话:18587654131  0771—5627208。

作品评选

1.本次展览不收取作品参评费,由南宁市书协聘请区市著名书法、篆刻家在南宁市文联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评选。

    2.南宁市作品评选后报送至广西书协参加“永远跟党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2021广西艺术作品展览评选。

南宁市书法家协会

      202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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