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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全国书法展的评审机制是这样的!

2021年02月06日 18:32:522000人参与0

网图·评委开大会

帮主斯唔嗯·超:“从小学到大学,上了这么多年学,最厉害的功夫就是:一定能搞清楚老师想考什么。”

因为展览场地、规模的限制,一般的展览会根据策划目的遴选作品。展赛的选拔最早出现在西方诸国,书法的展赛选拔则最早出现在日本大正时代前后。

伴随展赛选拔制度的出现,一方面艺术家由此获得荣誉,作品知名度亦被提升;另一方面,艺术家开始重视展赛选拔,会主动配合、甚至迎合展览方的要求,尤其是国家级的展览,规格越高,相应选拔越受艺术家重视。

在这样的展赛环境下,艺术家们会关注评委群体的审美取向,在权衡评审、个人的艺术追求与观众的审美需求之间寻找发力点,但多数人最终还是会向评审面倾斜。这也使得有的展览重点在评审,而展览本身却被忽略。

目前的书法国展便存在这一问题,譬如有的书家呼吁国展评审采用“糊名”以示公平,事实上这表现出的却是将国展只视为评审的思维方式。

艺术选拔制度的具体方式一般有两种,即多数决与荐议制。多数决讲究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根据大多数人意见裁决结果的制度,一般采用投票、举手等方式进行。荐议制则按照少数人商议举荐,一般采取商议或独断的方式进行。

从民主、公平的角度来讲,多数决更具优势,这也是为何从国家议事制度到私家琐事皆采用多数决的原因。然而,对于艺术选拔来讲,多数决并非是一个十分完美的制度。在使用多数决的评审方式中,很多时候会出现取中倾向,带有明显个性的作品就会受到扼制。

换言之,评审方式越是公平,抑制个性化反而会表现得越加明显

荐议制则由于采用少数人商议决断的原则,故而荐议人员的专业素养、宏观视野、行业熟知度、道德约束力等成为关乎选拔公允与否的关键。当荐议人具备上述特征时,荐议制会在艺术评审中发挥其优势;然而不可忽视的是,荐议制将评审权集中后容易产生腐败。所以,两者优劣一目了然。

当前国展评审采用的是多轮缩优的评议制度,是多数决与荐议制的综合运用。为求公平公正,多数决应用最广;为调节多数决之弱点,最终环节或复议环节时又会采用荐议制,荐议目的不只是选优,还有劣汰。

荐议人阐述观点,评委会集体讨论,阐发意见,但最终结果还是由投票决定。从实践情况来看,这套艺术选拔议事制度相对成熟稳定,是目前评审享有公信力的坚实基础。

国展评审是对全国书坛创作水平的整体检阅,需要总结四年以来书法创作所取得的成绩与问题,为引导接下来的书法创作制定行之有效的发展策略。国展的投稿群体为全国书法爱好者,群体参与相对庞大,所以国展以公平公正为第一原则。

然而,艺术选拔碰到的不是是与非的问题,而是优和劣的问题,这就使得艺术选拔方式没有绝对的标尺,只有相对的完善。一味追求公平,往往丢失的却是艺术的本性,这同样是国展所面临的最大问题。

在公平公正与艺术个性之间,国展评审所采取的是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尽量兼顾艺术个性的评审原则。正如现在饱受争议的当前书法风格趋平、个性不强,究其原因一则是投稿来源中长于表达个性的优秀作品鲜有,二则便是国展的选拔方式,两者相互牵绊、相互影响。

因此,要在公平公正与艺术个性两个维度之间甄别优秀者,国展选拔据其定位而取公平公正为第一原则。我们很难想象,若按艺术个性择取为第一原则选拔又会是怎样的结果?

国展评审是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因此该选拔带来的另一特征是忽略“人”的存在。自古书法评价体系均将“人”纳入其中,甚至对“人”的评价更为看重。如此一来,当代书法选拔方式形成有别于古代书法批评体系的社会价值诉求。

如果说,国展的评审是从群众之中选优秀,那么我们还需要在此基础上构建出一套从优秀之中选骨干的评价系统。这一套系统建立在国展之上,目标群体为经常在国展与单项展上入展的优秀书家,其构建初衷是为完善评价梯度,促使更多的优秀书家不断精进,避免出现入会之后再不参展,从而导致所有展览成为“入会展”“新人展”的倾向。

新的评价系统侧重将“人”的综合评价设为目标,建立纵横双向的评价思维。发挥荐议制之长,由行为师范、专业过硬、视野宏阔的专家坐镇,再综合运用多数决以保证评议的公平公正。该评价方式先期在第六届兰亭奖中迈出第一步,之后在“乌海论坛”“绍兴论坛”中全面运用。

当艺术遇见了评审,因为艺术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使得艺术评审本身就成为一门艺术,准确地说更是一门学问。成熟的艺术评审方式一定是有机的矛盾统一体,会根据发展情况、评审对象、展览目的等因素而变化,唯“变”方有可能让评审葆有生机,臻至成熟。


节选自《中国书法》

原题为:《展厅时代:当前书法展览的困境与走向》

作者: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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