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奇正之变”
一真
书法创作虽然涉及诸多因素,但创作心态则是其中最深层次的因素,制约其他因素的因素。
傅山晚年,大约68岁以前,在《字训)中对创作心态和作品的关系作了精辟论述。他说:
“写字之妙,亦不过一正。然正不是板,不是死,只是古法。且说人手作字,定是左下右高,背面看之皆然,对面不觉。若要左右最平,除非写时令左高右下。如勒横画,信手画去则一,加心要平则不一矣。难说此便是正耶!”①
将正引人书法,早已有之。柳公权著名的“用笔在心,心正则笔正”②,是从人品角度讲正的。傅山却是将正作为最佳创作心态提出问题的。人品和心态固然密切相关,但它们又各有侧重。“加心要平”,则失其正,“信手画去”,则得其正。寥寥数语,对创作心态和作品的关系说了个明白。
他接着说:
“写字无奇巧,只有正拙。正极奇生,归于大巧若拙已矣。不信时,但于落笔时先萌一意,我要使此为何如一势,乃成字后,与意之结构全乖,亦可以知此中天倪,造作不得矣。手熟为能,迩言道破。王铎四十年前字极力造作,四十年后无意合拍,遂能大家。”。
此段非常重要。一是在“写字之妙,亦不过一正”的后头,又加一拙字,将正拙等同之。二是作出了“正极奇生”或者说“正极拙生”的判断,发前人所未发,言前人所未言。三是旗帜鲜明地提倡“天倪”、“无意”的创作心态,反对“先萌一意”、“极力造作”的心态。王铎就是由“造作”过渡到“无意”的典范。
对“造作”和“无意”,傅山作了如下评价:
“吾极和书法佳境,第始欲如此而不得如此者,心手纸笔,主客互有乖左之故也。期于如此而能如此者,工也;不期如此而能如此者,天也。一行有一行之天,一字有一字之天。神至而笔至,天也;笔不至而神至,天也。至于不至,莫非天也。”。“俗字全用人力摆列,而天机之然之妙,竟以安顿失之。”.
后来,傅山在(杂训)中又进一步谈到了正与变即正与奇的关系:
“写字不到变化处不见妙,然变化亦何可易到!不自正人,不能变出。此中饶有四头八尾之道,复刹不愧而忘人,乃可与此。但能正人,自无姊贱野俗之气。”⑥
对于以上关于正奇关系的论述,傅山将它概括为“奇正之变”⑦这样一个深刻的命题。它既是艺术层面的,又是哲学层面的。他说:“吾八九岁即临元常。”⑧若从这时算起到他写《字训》时已历经六十个春秋了。应该说这是他长期从事书法活动的切身体悟。不是从理论到理论,而是从实践到理论。经过实践检验的理论,是最珍贵的文化遗产。
“奇正之变”的根本是正。有正才有奇,才有拙,才有变。这是傅山反复强调它的原因所在。为了打开思路,溯本求源,对正获得本质的理解,让我们重温一下庄子《逍遥游》中的一段是必要的:
“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⑧
郭象注:“天地者,万物之总名也。天地以万物为体,而万物必以自然为正,自然者,不为而自然者也。故大鹏之能高,斥妈之能下,椿木之能长,朝菌之能短,凡此皆自然之所能,非为之所能也。不为而自能,所以为正也。故乘天地之正者,即是顺万物之性也;御六气之辩者,即是游变化之涂也;如斯以往,则何往而有穷哉!所遇斯乘,又将恶乎待哉!此乃至德之人玄同彼我者之逍遥也。苟有待焉,则虽列子之轻妙,犹不能无风而行,故必得其所待,然后逍遥耳,而况大鹏乎!夫唯与物冥而循大变者,为能无待而常通,岂独自通而已哉!又顺有待者,便不失其所待,所待不失,则同于大通矣。故有待无待,吾所不能齐也;至于各安其性,天机自张,受而不知,则吾所不能殊也。夫无待犹不足以殊有待,况有待者之巨细乎!”
郭庆藩按:“诸家训六气,各有不同。司马(彪)以阴阳风雨晦明为六气,其说最古。”《洪范》谓“六气有和有乖,乖则变也,变则宜有以御之,故日御六气之辩。”“辩与正对文,辩读为变。《广雅》:辩,变也”。“辩变古通用。”。
释成今文是:
“若能顺着自然的规律,而把握六气的变化,以游于无穷的境域,他还有什么依待的呢!”。
一切优秀思想都可以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找到渊源。傅山的“奇正之变”,原本发端于庄子思想。它透彻地揭示了傅山的“写字之妙,亦不过一正”,“写字无奇巧,只有正拙”,“不自正人,不能变出”和“天”、“天倪”、“天机”、“古法”、“神至”等这些抽象概念的含义,都是“自然”而言,“不为”而言,“无待”而言。自然是书法艺术的最高境界,也是书法创作的最佳心态。傅山紧紧抓住顺应自然规律,顺应万物之性,“御六气之辩”,游无限时空,从而也就紧紧抓住了书法艺术的根本,书法艺术的灵魂。这正是他的过人之处,正如马克思所说的“思想的闪电”。他的正,既区别于世俗的“平正”、“端正”和“工整”,又区别于王羲之的“意在笔前,字居心后,未作之始,结思成矣”。,颜真卿的“欲书先预想字形”,
“巧谓布置”。这些长久流传的格言。实际上,这二位划时代的书法大师,言归言,行归行,言行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二律背反。试看他们的《兰亭序》、《祭侄稿》,无论如何也找不到“意在笔前”的痕迹,找不到“巧谓布置”的破绽,涂抹修改,添词去字,结字章法,均是一任自然,一派天机,完全出自于正,出自于“自能”。即便他们事前有所“结思”、“预想”,一旦挥毫,便荡然无存,只有情感在主宰着一切。当今一些作品,胡涂乱抹,故作姿态,得不到抵制,反而受宠,岂非咄咄怪事!时间可以改变一切,时间可以公证一切。中国漫长的书法史,证明了傅山思想的无比正确性。
现在回到奇正关系上。明万历年间项穆在《书法雅言》中有“奇正”一节。曰:“书法要旨,有正与奇。所谓正者,僵仰顿挫,揭按照应,筋骨威仪,确有节制是也。所谓奇者,参差起伏,腾凌射空,风情姿态,巧妙多端是也。奇即连于正之内,正即列人奇之中。正而无奇,虽庄严沈实,恒朴厚而少文。奇而弗正,虽雄爽飞妍,多橘厉i翩磐雅。”。这是中国书法史上论述奇正关系最早的书法家。他将正奇作为书法创作的“要旨”,无疑是正确的。但他对奇正的阐释和傅山大相径庭。傅山是从创作心态和作品关系论及奇正关系的,他是从作品本身论及奇正关系的。后来清代的王澎在《论书剩言》中,也谈论过奇正关系,但仍未跳出项穆的巢穴。
傅山将奇正关系确认为“正极奇生”。它犹如“物极必反”,的哲理一般,既简单明了,又古奥深邃。前提是“正极”,无“正极”便无“奇生”、“变出”。“正极”,不是有点正,不是半正,也不是一般正,而是要使正达到极度、极端的状态,也就是使创作心态完全处于自然无为的境界,犹如胡塞尔用“悬置”、“加括号”的办法,使人们返回到“纯粹意识”领域。这很抽象,又很具体。这其中至少应该做到:
(一)不为任何应酬去强写。有了创作情绪、创作欲望、创作灵感,到了非写不可之时,非宣泄不可之时,再率尔操瓤。值得关注的是,有时由于特定背景、特定外部世界的刺激,不可避免地要产生一种特定心态、特定情感,例如大喜、大悲、大怒、大恨、大开、大悟、大放、大隐,此时此刻创作出来的作品,一定妙不可言。事实上,中国历代名家传世之作、经典之作,都是此时此景的产物。因而它具有不可重复性。此后你按同样内容重写几十次、几百次,也不能与原作相比肩。因为特定的心态失去了,失去的心态是找不回的。这是书法乃至整个艺术创作的规律。南宋文人潘大临,看到美好的秋色,诗兴大发,刚写到“满城风雨近重阳”时,突然有人敲门讨债,打断了思路,从此再也呼唤不出原来的情感,再也接不上下文,只留下这么一句传世.。曹禺30年代能写出《雷雨》、《日出》如此杰出的话剧,解放后的剧作却流于平庸。他以前的激情没有了。
(二)对结字、行气、布白、格调无任何“预想”,任何“布置”,只是“信手画去”, “神至而笔至”,“笔不至而神至”,以至“得意忘言”,忘了在写字,忘了写的是什么,忘了心中所有的执著,诉之于文字而又超越文字,诉之于诗词而又超越诗词,诉之于书法而又超越书法,最后完成的作品完全是不可言说的一种理念、一种感受、一种思考。
(三)对作品的优劣、成败不予计较,听天由命,任其生成,写成什么算什么,不为苦苦追求一件“成功”的作品几十张、儿百张地写,几十天、几个月地写,劳命伤财,劳而无功。
(四)不逐潮流,不合时风,我行我素,对社会是否认同,“权威”是否首肯,漠然置之,旁若无人。
(五)无意造作,无意标新,只是以平常心写平常字,以自己心写自己字,仅仅将书法作为自己的精神家园,或者如黄道周所说:“作书是学问中第七、八乘事,切勿以此关心。”。
总之,在创作前和创作中,思想上完全处于一种“虚静恬淡”。,无限自由,不为外物所累,不为利害所缚,“复gn不愧而忘人”.的状态。如同《庄子·达生》记载的“梓庆削木为键”。,《田子方》记载的“宗元君将画图”勃,和陶渊明的“心远地自偏”。一样。这就是“正极”。“正极奇生”。完全出乎意料之外的卓而不群、异而不俗、高品位、高格调的作品必然呈现于世。这就是无为而不为,无用而有用的道理。“正极”就是无为、无用,“奇生”就是无不为,就是有用。(庄子》一书特别对无用而有用作过很多生动、深刻的阐述,发人深思。我们不是不留心,就是没有自觉地将它和艺术联系起来、嫁接起来。如果我们将《易经》、《老子》、《庄子》这些中国古典哲学名著,也当作艺术理论去读,当作书法理论去读,如果高级的书法培训班将此三经、三玄作为基本教材,只讲哲理,不论其他,我们就会进人一个新的境界,书法创作的整体状况一定会有个大的改观。
“正极”所以能够“奇生”,还因为它符合合规律合目的的理论。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一书中,充分论证了二者的统一性问题。这是他对美学的重大贡献。他认为,自然规律是无目的无意识的。它不想追求什么,达到什么。但它实现的结果,却达到了某种目的。目的包含在规律之中,自由蕴藏于必然之内。按照这个内在目的观,在进行书法创作时,只要顺应自然,顺应万物之性,全神凝聚而不知其他,只问耕耘而不问收获,最后出现的却是合乎主观目的的艺术作品,看不到人工痕迹的“第二自然”。如同康德所说:“自然显得黔愁。果它同时像似艺术;而艺术只能被称为美的,如果我们意识到它是艺术而它对我们又表现为自然。fq Z这也叫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如同道一样,它无私无欲,运行不殆,但却造就了万物,造就了一切“合目的性形式”。—即美。因此,关注自然就是对目的的关注,关注自然就是对美的关注。与此相反,无视规律去达到什么目的,什么目的也达不到,无视规律去创造美,什么美也创造不了。艺术的辩证法就是如此。
傅山倡导书法创作要保持纯粹自然、无限自由的心态,实质上就是要保持超功利的心态。回眸二十年书法之发展,最重要的是要厘清为谁创作的问题。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际上并非如此。经过长时期的书法热,如今重提这个问题,好像跑步一样,已经跑了很长的一段路,现在又要回到起跑线上,似乎多此一举,似乎大量作品,尤其是获奖作品、优秀作品是在不知为谁创作的情况下盲目制造出来的。其实任何事物都是一个圆圈,螺旋式的圆圈。回到起跑线上既是运作的必然,也是对逝去的考问与反思。而且既然是圆圈,它要反复不断地回到起跑线上,因而对它的考问与反思也要不断地进行下去。
孔子说过:“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杨伯峻解释说:“古代学者的目的在修养自己的学问道德,现代学者的目的却在装饰自己,给别人看。”这是孔夫子二千五百年前讲的话。那时在学习上就存在着为谁学习的问题。这对我们是个很大的启蒙,很大的撞击。由此推断,应该说在中国书法史上也早已存在为谁创作的问题了。就当今来看,由于市场经济的冲击,急功近利思想的渗透,这个问题达到了空前的尖锐和突出,使书坛在某些方面失去了圣洁、高雅的光环。首先是为展览创作。存在决定意识。由于展览此起彼伏,眼花缭乱,不少人带着强烈的参展意识进行创作,有的以至达到了有展览即有创作,无展览即无创作,完全受展览的驱使。而且有的书协,常常以本地区人选、获奖多少作品作为评价自己书法水准的尺度。其次为拍卖而创作。古时有字、润格,多属个人行为。现在有艺术市场,有经纪人,使卖字具有了社会性、竞争性、迎合性和投机性。再次为成名成家而创作。本来名与家是社会认同、历史选择的结果。同时它具有相对性。今天家成名就,明天可能默默无闻,生时不见经传,身后可能身价百倍。现在的种种炒作行为,使一些名与家披上了虚假的外衣。这种种非自然的创作心态,带来的直接后果是非自然的书法作品充斥于书坛。这是多年来流行风、雷同病、人文精神失落的真正根源。表面看来,他们的创作是“为己”,实际上是“为人”,即将自己用书法包装起来,让人观看,讨人喜欢。这是自我的异化,失去本真的异化。这种为外物所累的状况,正如庄子所说:“与物相刃相靡,其行进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茶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可不哀邪!人谓之不死,奚益!其形化,其心与之然,可不谓大哀乎?人之生也,固若是芒乎?”。意思是:“和外物接触便互相磨擦,驰骋追逐于其中,而不能止步,这不是很可悲的吗!终生劳劳碌碌而不见得有什么成就,疲惫困苦不知道究竟为的是什么,这不是很可哀的吗!这样的人生虽然不死,但又有什么意思呢!人的形体逐渐枯竭衰老,而人的精神又困缚于其中随之消毁,这可不是莫大的悲哀吗?人生在世,本来是这样的昏昧吗?”汤其言尖刻、逆耳,但对寻找自我,“复归于婴儿”。,“复归于朴”匀,从异化中解脱出来,具有深刻的启迪作用。
真正意义上的“为己”非常简单,就是虞世南的一句话:“假笔传心”,,或者是欧阳修说的“学书为乐”、“学书消日”、“学书作故事”气即是如此,将书法作为一种爱好、乐趣、消遣,也比“为人”高尚得多,纯洁得多!当然这样创作出来的作品,可以参展,可以拍卖,可以润笔,可以赠人,随意处置,但它与“为人”作为起点而创作出来的作品,不论形式和内涵都迥然不同。起点很重要。不同的起点导致不同的结果。我们应当一开始就把自我放在一个很高的起点上,这个起点就是“为己”。
十八世纪,卢梭在艺术上提出了一个富有挑战性的口号:“回到自然去!”
现在,当我们迎接新世纪到来之时,也说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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