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首页 » 书法资讯 » 书法征稿启事

宁夏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临摹展(网络展)征稿启事(2019年3月31日截稿)

2019年02月27日 12:15:513046人参与0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继续推进宁夏书坛研究经典、潜心学习的良好风气,推动我区书法事业繁荣发展,为提升全区会员及爱好者的参与度、观摩便利性,宁夏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宁夏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临摹展(网络展)。

一、主办单位

宁夏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对象

所有年满18周岁以上的宁夏常驻人口均可参加。

三、征稿要求

1.参展作者须送交临摹作品,每人不超过两件。临摹作品以清代之前(含清代)的经典书法篆刻作品为对象,要求实临,书体不限。

2.书法临作以小品为主,最大尺寸不超过四尺整纸(138cm×69cm),横竖不限。篆刻临作4方(须有一方边款),粘贴A4纸上。篆刻临作需附原作复印件,书法临作不需。投稿作品请勿装裱,可以托心。

3.请在作品背后右下角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详细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4.所有投稿作品,无论是否入展均不退稿。

四、评审

1.由宁夏书协主席团组成评委会,对来稿进行评审。

2.评出入展作品180件左右,其中优秀奖作品10件。

五、展览

展览作品拟定于2019年5月起在宁夏书法家协会微信公共号上分期刊发。

六、作者待遇

1.入展作者颁发证书,优秀奖作者每人奖金1000元。

2.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宁夏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截稿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

八、收稿地址

宁夏银川市文化东街59号

宁夏书法家协会

联系人:张涵  0951—3971025

九、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3.入展书法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宁夏书法家协会。

 

宁夏书法家协会

2019年2月27日


评论列表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不会发表评论(点这里)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