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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征稿】首届内蒙古新文艺群体网络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2026年6月15日截稿)

2026年05月13日 23:18:078人参与0

      新文艺群体是指在社会上从事文化艺术创作、生产、经营、管理、传播、流通等无财政拨款、无体制编制的个体从业人员(包括新文艺组织中的从业人员)。新文艺群体从萌芽、生长到发展,数量不断增大,组织构成越来越丰富,参加的艺术活动越来越多,已成为提升国家文化实力的新增量,在社会主义文艺事业中发挥着特殊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文化思想、推进文化自信自强,进一步加大对新文艺组织、新文艺群体的服务、团结、引领力度,全面展示内蒙古自治区书法新文艺群体的整体创作水平和艺术成就,推动内蒙古书法事业繁荣、健康发展,内蒙古书法家协会新文艺群体委员会决定举办首届内蒙古新文艺群体网络书法作品展

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内蒙古书法家协会新文艺群体委员会

二、征稿要求

(一)投稿范围

      年满18周岁,内蒙古籍或长期工作、生活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的新文艺群体书法工作者、爱好者均可投稿(外地户籍需要开居住证明或工作证明,在内蒙古读书的在校大学生需附学生证复印件),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二)作品要求

1. 投稿作品不限书体,草书篆书及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品需另附释文

2. 作品内容:积极健康、传播正能量的历代诗词联语、文赋、自撰诗词均可,使用他人诗文,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

3. 投稿数量:每位作者限投书法作品1件(不含篆刻、刻字),限于人力不退稿、不换稿。

4. 作品尺寸:180cm×90cm以内,竖式创作。

5. 作品材质:仅限纸、绢材质,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本展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作品(绢、绫除外),不接收册页、手卷、长卷投稿。

6. 装裱要求:来稿请勿机裱托膜。

7. 版权责任:投稿作者须遵守《民法典》《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投稿作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投稿费用

展览不收取任何参评费用。

(四)信息填写

请在作品登记表中填写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附身份证复印件及所写作品内容权威版本复印件释文。

三、评审安排

1. 由内蒙古书法家协会邀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处理办法,坚持公平、公正、阳光评审。计划评选出入展作品120件左右。

2. 本次网络展览拟定于2026年9月举行,评审结果将在内蒙古书法家协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

四、展览形式

通过内蒙古书法家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展览。

五、作者待遇

1. 为入展作者颁发电子版入展证书。

2. 非内蒙古书法家协会会员,作品入展本次展览,即具备加入内蒙古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3、严禁身份造假,非新文艺群体作者入展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展资格。

4、严禁代笔、抄袭已发表过的作品。

六、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启动征稿,至2026年6月15日截稿,请用“邮政”或“顺丰”快递邮寄,逾期投稿不予接收。

投稿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路与兴安路交汇处墨庐书画院(青城牙医后院三楼)

收件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15204718116

七、其他事项

1. 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征稿启事各项要求。

2. 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 入展书法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

4. 本征稿启事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书法家协会所有。

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2026年5月10日

附:首届内蒙古新文艺群体网络书法作品投稿登记表(请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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