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是福建东北翼的一颗璀璨明珠。******在宁德工作期间,32次深入福安调研指导,6次亲笔为福安题词、来信,留下了宝贵的思想财富、精神财富和实践成果。2019年2月1日,******在给厦门大学外籍教授潘维廉回信时,给予“全家福安、一生长乐”的美好祝福,“全家福安”由此成为福安人民最温暖的文化印记。
福安是唐代“开闽第一进士”薛令之的故里,故乡廉村更被誉为“中国廉文化第一村”,被授予全国廉政教育基地。
为深入践行***文化思想,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进一步擦亮“全家福安”与薛令之“廉”文化名片,拟于2026年在福安市举办“全家福安”暨“薛令之杯”全国书法小品展,现面向书法界征稿。
一、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
福建省文学艺术联合会
主办单位:
福建省书法家协会
宁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福安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福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
溪潭镇人民政府
福安市书法家协会
支持单位:
福安市总工会
二、组织机构
组织委员会:
成立“全家福安”暨“薛令之杯”全国书法小品展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共同组成,负责书法展组织领导工作。
评审委员会:
由福建省书法家协会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的中国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与身份证相符)。
四、作品要求
1.内容: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既可书写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曲、赋、联、文等,亦可书写优秀典雅的自撰内容。特别鼓励书写与“全家福安”文化品牌相关的作品,与薛令之生平、品格相关的诗文作品(须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作者须遵守《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形式等产生的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2.类别:投稿作品为书法小品,书体不限。
3.规格:投稿作品尺寸最在不超过4平尺,斗方、横幅、条幅、扇面、信笺、对联均可,本次展览不收篆刻、刻字、手卷、册页等规定外的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4.数量:每位作者限投作品一件,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事宜。
5.书写材料:投稿作品提倡使用高质量的宣纸、专业书法用纸、绢、帛等材料进行创作,来稿请勿机裱托膜。
6.信息填写:(1)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作品规格、作品书体、是否中国书协会员等信息。(2)请认真填写《“全家福安”暨“薛令之杯”全国书法小品展投稿登记表》(附后),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中国书协会员证复印件、作者本人实名银行账户、作品释文以及创作内容所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同时线上填写并提交该表。
7.为保证参赛作品顺利寄达,请用EMS或顺丰快递寄出,并请在外包装上注明“全家福安”字样。中国书协会员作品须在信封上标注身份。
五、征稿时间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6年6 月30 日截稿(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逾期投稿作品不予受理。
六、收件地址
地址:福建省福安市解放路52号(福安市文联)
收件人:林惠华
电话:18065936150
邮编:355500
七、评审及奖励办法
1、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获奖、入展、入围作品名单将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
2、本次活动拟评出参展作品100件左右,入围作品100件左右(不展出),并从参展作品中评出一等奖作品3件,每件奖金5000元(税后);二等奖作品6件,每件奖金3000元(税后);三等奖作品9件,每件奖金1000元(税后);入展作品82件,每件收藏费500元;获奖及入展作品均收入作品集。入围作品不发收藏费,名字收入作品集。实际参展入围数量根据评选情况可适当调整。由主办单位向作者颁发入围、入展、获奖证书和作品集。
3、非福建省书协会员,且为福建省户籍或长期在福建生活、工作、学习的作者其作品获奖、入展、入围,可作为申请加入福建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获奖作者计1分,入展作者计0.5分,入围作者计0.25分。
八、展览时间、地点
展览时间:2026年10月
展览地点:福建省福安市文化馆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征稿免收评审费。
2、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作品,由本人独立完成,代笔、临摹、抄袭、集字等均属违规行为,违规者取消获奖、入展、入围资格。
3、限于人力,投稿作品均不退稿,活动出资方拥有出版和处置权。
4、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5、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办方。
2026“全家福安”暨“薛令之杯”全国书法小品展组委会
2026年4月9日
附件:“全家福安”暨“薛令之杯”全国书法小品展投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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