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成立10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思想和***文化思想,切实把全区推进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落到实处,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文艺界在服务大局中的重要作用,为自治区“十五五”发展贡献文艺力量,全面呈现我区篆刻艺术的三年来的艺术成果,内蒙古书法家协会计划于2026年8月举办第七届内蒙古自治区篆刻作品展 。现将展览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二、征稿要求:
(一)投稿范围:
凡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内蒙古自治区籍公民均可投稿。
(二)投稿要求:
秉承“立心铸魂、守正融新、文墨辉映、共美致用”的理念,彰显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紧跟时代脉搏,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宣传正能量、歌颂新时代。
1、创作内容要求:
(1)指定内容:
① 红军不怕远征难——毛泽东《七律·长征》
② 功崇惟志,业广为勤——《尚书·周书·周官》(******用典)
③ 位卑未敢忘忧国——陆游《病起书怀》(******用典)
④ 公生明,廉生威。——《官箴》(******用典)
⑤ 修其心治其身——王安石《洪范传》(******用典)
⑥ 一勤天下无难事——钱德苍《解人颐·勤懒歌》(******用典)
从以上六个内容中选择两个内容刻印两方(朱文、白文各一方)。
(2)其他内容: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赞美家乡、歌颂祖国的诗句佳句(单印、组印均可)。
2、篆刻印蜕不少于8方(含指定两方),边款不少于2枚。投稿作品一式两份:一份制作印屏,请作者自行题签、设计和粘贴;另一份请将印蜕、边款浮贴在A4纸上,并在作品下方标注释文装于信封内,用于编辑出版。
3、投稿作品蒙汉文均可,鼓励八思巴文创作,倡导在边款上的探索,进一步丰富印屏形式,作品系本人精心创作。
4、印屏尺寸:138x35cm(四尺对开),一律竖式,请勿装裱。
5、入展名单公示后,入展作者邮寄篆刻原石一方,以便展出时使用。(展出后退还)
6、填写信息:
(1)请在印屏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所属盟市、电话。
(2)请自行打印并认真填写《第七届内蒙古自治区篆刻作品展投稿登记表》(附后),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与印屏和印蜕一并寄出。
7、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未入选作品一律不予退稿。
8、每位作者限投1件作品。投稿须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9、征稿日期:自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30日截止,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三、投稿地址:
作品请用顺丰或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88号内蒙古文艺之家205室 内蒙古书协会员之家 邮编:010010
联系人:孙丽霞 电话:0471—4915341 手机号:15694714276。
请在信封注明“第七届全区篆刻展”字样。
四、其它事项:
1、来稿必须符合以上征稿要求,不符合规定的来稿不予评审。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五、展览与出版
本次展览定于2026年8月在内蒙古美术馆举行,同时出版《第七届内蒙古自治区篆刻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非内蒙古书法家协会会员入选本次展览,即具备加入内蒙古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2026年3月5日
第七届内蒙古自治区篆刻作品展投稿登记表,请点击二维码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