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文化思想,进一步落实******听取海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报告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实践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报告提出“保护和利用好东坡文化”的有关要求,通过展览汇聚全国书法家以东坡书体或书风书写东坡文辞,用笔墨聚焦东坡文化,不断挖掘海南历史文脉,创作推出一批植根传统、讴歌时代的精品力作,拟在第三届中国(海南)东坡文化旅游大会期间组织举办首届“东坡书法奖”全国书法作品展览,启事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海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澄迈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海南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海南省苏学研究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由举办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2.海南省书法家协会依据相关规则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对象
此次展览面向全国征稿,凡年满18周岁的书法工作者、爱好者均可投稿。
四、作品要求
1.内容和书体:投稿作者应以苏东坡所撰写的诗词文赋为创作内容,同时以苏东坡书体或书风进行书写。内容应使用正规出版社权威版本,内容应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落款处应写明所录篇目或出处。投稿作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无意识形态问题,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谢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投稿。
2.尺寸:投稿作品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单个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为四尺整张(138cm×69cm)以内,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成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正文页数为5-12开(10-24页)。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手卷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数量:投稿作品不超过2件,且须一次性寄出,严禁化名重复投稿。
4.书写材料:投稿作品建议使用高质量的宣纸、专业书法用纸进行创作,不接受非纸绢类创作的书法作品,来稿请勿机裱托膜或装裱。
5.信息填写:每件作品务必在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是否退稿,并认真填写《“首届东坡书法奖”全国书法作品展览投稿登记表》(见后附二维码,可扫码下载表格),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和创作内容使用的权威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每位作者提供的作品,落款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必须一致,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姓名信息发放作品集、证书和奖金。
6.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作者如需退稿,请在登记表和作品背面标注,未标注者视为不退稿。退稿采用到付方式;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事宜。刻字、篆刻、硬笔书法不在此次展览的征集范围。投稿作品需在外包装明显位置注明“东坡书法奖”字样。
五、评审
1.本次活动的入展作品总数约160件左右。
2.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凭会员证复印件免初评。
3.评审通过初评、复评和终评,从来稿中评出作品160件左右,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30名,入展100名。评审结束后,及时通过省文联、省书协微信公众号公示评审结果。
六、作者待遇
1.出版《首届东坡书法奖作品集》,所有评委作品、获奖和入展作品均编入作品集。
2.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向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所有获奖、入展作者将获赠展览作品集一册。
3.一等奖5名,每人奖金10000元;二等奖10名,每人奖金5000元;三等奖15名,每人奖金3000元;优秀奖30名,每人奖金1000元 (金额均为税前)。
4.获奖作品由主办方收藏,入展作品根据个人意愿选择退稿与否,退稿采用到付方式。
七、展览
拟于11月在海南省澄迈县举办展览开幕式和颁奖仪式,并邀请获奖作者代表参加颁奖仪式和专题交流笔会。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作品投稿截止至2025年9月15日结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九、收稿地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68号体坛路海南省文艺家之家114省书协
联系人:陈丽芹 0898-65367473
十、违规处理
为维护展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海南省书法家协会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凡发现违规行为者,将视情采取取消入展资格、列为今后评审必查对象、通报其所在团体会员和单位、五年内不得参加海南省书法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取消其会员资格等处理。
举报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举报材料请寄: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68号体坛路海南省文艺家之家114省书协
邮编:570000
十一、其他事项
1.投稿作者特别许可如下权利: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出版、宣传、信息网络传播、研究、摄影及录像等权利,对入展作品和不退稿作品享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
2.收稿及评审期间,作品原件历经拆封、登记、悬挂、摆放等环节,或遇突发情况、不可抗力因素等,可能导致作品原件损伤,请投稿作者谅解。
4.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
5.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6.本启事解释权归海南省书法家协会。
海南省书法家协会
202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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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省书法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