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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入会细则

2018年12月30日 17:39:3610796人参与0

最新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入会细则来源山东书协官方,信息准确无误!

先了解一下:山东省书法家协会于1980年成立,当时名为"山东书法篆刻研究会",1982年更名为"中国书法家协会山东分会",隶属山东省文联,位于济南市马鞍山路58号。

山东省书协第六届主席团成员名单。

主席:顾亚龙

常务副主席:孟鸿声

副主席:

于明诠  范正红  黄  斌  徐华志  吴  苓  靳 永  

王  瑞(驻会) 范国强 亓汉友 纪 君 曹 钰  

谢长伟  姚东升 陈  靖  

主席团委员:   

马建钧  张传旭  邹方臣  于剑波  方建光

嵇小军  蒋乐志  倪和军  吕文明    

秘书长:孟鸿声(兼)


最新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入会细则

(2011年12月11日省书协五届二次主席团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入会审批工作,参照中国书协入会细则,根据山东省书协工作实际,经山东省书协五届二次主席团会议研究,制定本细则。凡符合入会条件者均可向所在地的县(区)、市书协申请填表,在入会申请表中加盖县(区)、市(省书协会员单位)两级书协公章,然后由省书协会员单位向省书协推荐申报。

  一、在创作上有较高水平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由中国书协主办的国展、单项展和全军书法展入展一次者;

  2、省书协主办的“山东省第××届书法篆刻展览”、“篆刻届展”、“新人新作展”“(振兴中华)青年书法届展”等入展一次者;

  3、在省书协及上级主管部门主办的注明“具备入会条件”的评展中入展者。

  4、在中国书协山东省书法考级培训中心组织的考级中取得十级(含十级)以上者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5、省书协主办的专题展、单项展(青年临帖展、青年冠杯展、刻字展等)书法展获奖一次者,入展一次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6、省书协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专题展、单项展(青年临帖展、青年冠杯届展、刻字展等)书法展入展两次者(满六十五周岁者一次即可)。

  二、在理论研究上有较高成就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论文入选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书学讨论会”一次;

  2、论文入选山东书协主办的“书学讨论会”一次;

  3、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出版社出版的书法学术专著;

  4、在由中国书协认可的专业书法刊物上(中国书法、书法)发表有较高水平的论文一篇(每篇字数在2000字以上)。

  三、从事教育、编辑、组织工作等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市书协组织工作者(限副秘书长及以上职务3年以上);

  2、任县(区)书协主席正职者;

    3、在大专院校、 中小学校和全日制教育机构从事书法教育工作10年以上,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并取得显著成绩者;

    4、在省级以上专业书法报刊、出版社担任编辑工作10年以上,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并有突出成绩者;

  四、对中国书协、省市书协书法展览活动等事业发展有特殊贡献者,附主要事迹材料,报省书协审批。

  五、个人会员发展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每年第四季度审批当年申报的新会员。各团体会员应于每年10月底前将《入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省书协组联部,逾期列入下一年度审批程序。

  六、申报附件:相关证书、文件复印件,非装裱书法作品两件。

  七、会员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在省书协驻会副主席和秘书长的领导下由组联部具体负责,写出情况报告,提交主席团会议。

  八、会员审批工作由主席团会议研究决定。

  九、非中国书协、山东省书协系统及外省主办的展览不使用本细则。

  十、本细则解释权属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201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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