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首页 » 书法资讯 » 书法征稿启事

“浙江书法奖·陆维钊奖”第十一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征稿启事(2026年7月15日截稿)

2026年05月01日 16:51:107人参与0

庆祝中国***成立105周年

“浙江书法奖·陆维钊奖”

第十一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学笃行***文化思想,热烈庆祝中国***成立105周年,讴歌党的辉煌历程与新时代伟大成就,深入实施文化建设“八项工程”,更好担负起新时代的文化使命,进一步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为建设高水平文化强省贡献书法力量,浙江省书法家协会推出“浙江书法奖·陆维钊奖”第十一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作为浙江书坛关注度高、影响力广、示范性强的中青年展览,本届展览旨在推出精品、发现人才、引领创作,进一步推动浙江书法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嘉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平湖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平湖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嘉兴市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平湖市陆维钊书画院

             平湖市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范围 

具有浙江户籍、18周岁至55周岁的书法家或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非浙江户籍作者,须持有浙江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

三、征稿要求

1.内容要求为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的古今诗词联赋等(谢绝抄写书论画论内容),提倡投稿作者自撰书写内容。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相对连贯完整。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

2.书法作品:投寄原件,形式不限,直幅竖不超过180厘米,横不超过97厘米;册页不超过12页,长、宽不超过40厘米;手卷高不超过40厘米,长度不超过200厘米。不接收在纸、绢之外的其它硬质材料上创作的作品

3.篆刻作品:每件印蜕6-8方,并附2个以上边款拓片,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须自行粘贴成印屏,印屏一律竖式,规格统一为高68厘米,宽45厘米。另一份粘在A4纸上并注明释文及姓名、联系地址。

4.书法、篆刻作品来稿时请勿托裱或用胶膜复背;草书篆书作品须附释文。投稿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陆维钊奖”字样。

5.投稿数量不限,每件作品务必在背面左下角用铅笔工整书写作者的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非浙江户籍的附居住证)。本次应征作品恕不退稿(不符合年龄要求者请勿投稿)。

6.凡是浙江省书协会员作者,可由当地市书协集体送稿(作品背面下角请粘贴省书协会员证复印件);亦可自由投稿,但须参照第5条办理。

7.非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会员入展可视为加入浙江省书协条件。

四、征稿日期

从即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收稿地址

地 址: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乐园路80-136号平湖市陆维钊书画院艺术展览部

收件人:何军

电 话:0573—85113751,13511336198

六、展览和评选

1.组委会下设评委会和监委会。

2.本次展览的入展作品总数为350件左右。

3.征稿截止后,组委会组织评委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出入展作品,以及“陆维钊奖”1件,优秀作品15件,优秀作品提名15件。监委会监督评审全过程。

4.评审结果在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公众号“浙江书协”上予以公示,凡发现代笔或临摹、抄袭他人作品者,将取消入展、优秀评选资格,代笔者还将在相关媒体上通报。

5.出版《“浙江书法奖·陆维钊奖”第十一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作品集》,作品集为大16K彩色精印。所有入展作品均编入作品集。

6.组委会将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向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所有获奖、入展作者将获赠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陆维钊奖”奖金2万元,优秀作品奖金每人1万元,提名作品奖金每人5仟元,均为税后。

7.拟于2026年9月在浙江展览馆举行展览开幕式、颁奖仪式及作品集首发式。

七、有关事项

1.本展征稿启事可在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公众号“浙江书协”查询。

2.来稿必须符合征稿启事的要求,否则不予参评。

3.凡投稿参展者视为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规定。

4.本次大展的解释权归“浙江书法奖·陆维钊奖”第十一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组委会。

“浙江书法奖·陆维钊奖”

第十一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组委会

2026年5月1日

评论列表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不会发表评论(点这里)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