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文化思想,庆祝中国***成立 105 周年,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 90 周年,充分展示我省书法家在创作方面的最新成果,进一步推动我省书法艺术事业繁荣发展,为我省书法家提供一个更新、更广阔的展示和交流平台。福建省文联、福建省书协定于 2026 年 9 月举办“八闽丹青奖”——第五届福建省书法双年展。现将有关征稿事项公布如下:
一、主办单位
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建省书法家协会
二、协办单位:
厦门市书法家协会
宁德市书法家协会
莆田市书法家协会
泉州市书法家协会
漳州市书法家协会
龙岩市书法家协会
三明市书法家协会
南平市书法家协会
平潭综合实验区书法家协会
《艺品》杂志社
三、征稿要求
1.征稿对象
年满 18 周岁,在闽工作、学习、生活的书法工作者皆可投稿。
2.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书体不限,投稿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且为原创作品。
(2)作品内容: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既可书写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曲、赋、联、文等,亦可书写自撰内容。书写非自撰内容应注明书写内容出处。投稿作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3)作品类别: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两部分。
(4)作品规格:
①书法作品:须投寄作品原件,投稿作品尺寸不超过八尺整(248cm×120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单个字径一般在 2cm 以内)作品尺寸不超过六尺整纸(180cm×97cm),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 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宽不超过 40cm,册页数为 5-12 开(10-24 页)。作品无需装裱(册页、手卷除外)。
②篆刻部分:印蜕 10-12 枚,边款不少于 3 枚,作者自行制作印屏,尺寸为四尺对开竖式。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限投一件(书法或篆刻)作品,作品一次性寄出,不接收第二次投寄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
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所有作品待活动结束后退还作者,退件快递费由投稿作者结付。
5.信息填写
为便于退件,请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或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书体、作品名称等。
6.书写材料
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及绢、绫类传统材料,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书写材料。
四、评审
1.省书协负责组织本次评审工作。
2.本次展览拟评选出参展作品 150 件左右,其中金奖(一等奖)作品 10 件、银奖(二等奖)作品 20 件,入展作品 120 件左右,入围作品 150 件左右,具体数量根据评审情况,由评委会确定。所有参展作品将在“福建书法”微信公众号公示。各单位推荐作品名额由省书协另行下达。
五、展览
获奖作品拟于 9 月在福州展出,入展作品在省内展出。
六、作者待遇
1.向获奖、入展、入围作者分别颁发证书,推荐参评作品不发证书,由选送单位出具汇总表,可作为加分证明。证书快递费由投稿作者结付。
2.非省书协会员获金奖(一等奖)、银奖(二等奖)作者积 2分;入展作者积 1 分;入围作者积 0.5 分;各单位推荐参评作者积 0.25分。
七、征稿日期
各推荐单位收稿日期至 7 月 20 日截止,初评时间为 7 月 21日至 8 月 14 日,参加复评作品上报省书协日期至 8 月 15 日截止。
八、作品报送方式
本次展览不接受自由来稿。
设区市书协选送参加省里参评的作品,先由各设区市书协进行初评,按省书协下达的指导性指标组织选拔推荐(报送要求另发)。
省直单位、省直高校投稿作品由省书协组织选拔推荐;非省直高校按属地原则由所在设区市书协组织选拔推荐。
九、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福建省书法家协会。
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填写投稿信息登记表,并打印纸质表格连同作品等寄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