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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大岭山百年红”书法大赛征稿启事(2021年6月28日截稿)

2021年05月11日 22:47:312225人参与0

东莞市“大岭山百年红”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东莞市大岭山镇人民政府、东莞市书法家协会联合举办东莞市“大岭山百年红”书法大赛,充分展示东莞市最新的书法艺术创作成果,以艺术的形式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现将征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东莞市大岭山镇人民政府  东莞市书法家协会

(二) 协办单位

东莞市大岭山镇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承办单位

东莞市书法家协会大岭山分会 

由主、协办单位有关领导组成大赛组委会,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二、征稿要求

(一)征稿对象:东莞户籍或在东莞工作、生活和学习满一年以上且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均可投稿

(二)作品要求:本次参赛作品秉持“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彰显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投稿作者可自撰书写内容,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要求以中国历代爱国诗词,讴歌党的光辉业绩,弘扬革命精神,歌颂革命先驱等健康向上的诗词为书写内容。亦可书写健康向上的古今诗文,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不限。书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投稿作者应当遵守《民法总则》与《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或形式而产生的纠纷,均应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三)作品规格:来稿高不超过2.4米,宽不超过0.68米(竖幅),不收横幅作品,凡条屏作品只展出两屏,不收装裱件和硬笔书法作品,作品请附释文。   

(四)作品评选: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三、关于评奖及待遇

(一)由东莞市书法家协会组织评审,制定评审流程、评审办法和行为守则、违规处理办法等制度规定。

(二)拟定于2021年7月组织评选。遇有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的特殊情况时,评审展览工作将顺延。

(三)大赛设入展100件,可根据来稿质量和评审实际情况来进行调整。

(四)评审在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字法正误审查的同时,着意发现笔墨与文辞兼善、两者和谐统一的作品。

四、大赛形式

(一)采用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作品的形式自由投稿。

(二)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选送的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五、相关待遇 

(一)从入展作品中设金奖10名、银奖15名、铜奖25名。优秀奖若干名。金奖每名奖金800元、银奖每名奖金500元、铜奖每名奖金300元, 优秀奖每名奖金200元。

(二)所有获奖和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 

(三)所有获奖作品全部由大岭山镇人民政府收藏,颁发奖金后不再另发收藏费。

(四)本次展览作品将严查代笔和抄袭行为。如经测试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或抄袭他人者(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三年内不得参加东莞市书法家协会参与主办的任何展览,并取消入展资格,并被列为今后展览必查对象。 

(五)因人力有限,所有来稿作品均不退稿,由展览承办单位收藏。已获金、银、铜奖、优秀奖的作品颁发奖金后不再另发收藏费。

(六)非东莞市书法家协会会员获入展以上的作者即具加入东莞市书法家协会资格。

 六、征稿日期及收稿地址

(一)自即日起至2021年6月28日,以投稿地邮戳为准。

(二)收稿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文化服务中心;收件人:田占林,联系电话:15818421079。

七、展览安排   

拟于2021年9月25日--2021年10月17日在大岭山图书馆展出。

八、其它事项  

(一)所有来稿必须符合征稿启事要求。

(二)凡送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征稿启事。

(三)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及文创开发权。

(四)有关大赛解释权归本届大赛组委会。

(五)大赛免收任何费用。

东莞市“大岭山百年红”书法大赛组委会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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