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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美术书法作品展(2021年4月20日截稿)

2021年02月24日 20:47:234520人参与0

征稿启事

桂林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美术书法作品展

丨艰苦奋斗丨砥砺前行丨继往开来丨

01

组织机构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美术书法作品展 

主办单位丨中共桂林市委宣传部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丨桂林美术馆

                桂林画院 

                桂林市书法家协会

02

展览信息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美术书法作品展 

展览名称丨桂林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美术书法作品展(暂定)

展览日期丨2021年6月26日——7月25日

展览地点丨桂林美术馆

展览规模丨本次展览将展出美术作品100件、书法作品100件

03

作品要求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美术书法作品展 

(一)作品要求主题突出、内容健康,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主题进行创作,重点展现我市在我党的英明领导下各方面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展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

(二)作品分美术、书法两大类,美术作品包括中国画、油画、水粉画或水彩画、版画、雕塑、剪纸等。书法作品以诗、词、联、赋创作为主,楷、隶、行、草、篆等字体均可(草、篆书须附释文)。

(三)作品以原创为主,中国画和毛笔书法作品尺寸统一四尺以内(约138cm×69cm);水彩、水粉、油画、版画等其他画种尺寸为四开或者八开;所有投稿作品不需装裱,由主办方评选后统一装裱。

(四)每位作者在一个门类展中最多可选送一件作品。送展作品按统一格式填写作品信息表格(点击文章末尾下载表格)。纸质文档与作品一同寄送至桂林美术馆,信息不全者,恕不予参选。邮件名注明“建党100周年+姓名”。

04

作品组织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美术书法作品展 

(一)各县(市、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各相关单位选送美术作品20件,书法作品20件;

(二)社会组织、个人可以直接投稿;

(三)入选作品将颁发入选证书;

(四)展览结束后,将退还作品。

(五)入选作品编入展览作品集,每位入选作者赠送作品集一本。

05

作品评选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美术书法作品展 

本次展览通过评选的作品将成为展出作品,展出作品数量上限为:美术作品 100件;书法(篆刻)作品 100 件(书法 80 件,篆刻 20 件)。

06

作品收稿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美术书法作品展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各相关单位作品原件统一收集后报送;社会组织、个人寄送作品原件。所有作品请于2021年4月20日前报桂林美术馆,报送地址:桂林市象山区龙船坪173号, 联系人:蒋红青/谢雪梅,电话:0773-3903058,作品寄送至桂林美术馆展览组委会,请妥善包装,选择顺丰快递,寄件费用由各单位或作者承担,退件费用由桂林美术馆承担,未入选作品将在展览举办后退回。

2021年5月5日至5月15日,将公布个人投稿作品,入选名单将在桂林美术馆官方微信号上公布。

07

时间安排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美术书法作品展 

(一)2月下旬--3月底,各单位发动,组织创作,报送作品;

(二)5月上旬,组织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并公布入选作品名单;

(三)5月中旬--5月下旬,作品装裱;

(四)6月中旬--7月中旬,举办展览开幕式,展览持续1个月。

08

相关要求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美术书法作品展 

(一)各县(市、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发动,认真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为展览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本次展览不收取作品参展参评费。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主办单位对优秀作品有优先收藏权。

(三)凡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和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抄袭模仿者承担。

未尽事宜,由展览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联系电话:组委会办公室,0773-3902889。

附件: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美术书法作品展作品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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