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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恒:国展投稿一定要严格遵守征稿启事

2019年06月26日 23:09:282747人参与0

 刘恒 

中国书协理事

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全国第十二届书法篆刻展览征稿启事解读

全国第十二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下简称“启事”)已见诸媒体,目前广大书法作者都在积极准备作品。《书法报》约我对这次“启事”写点解读文章,其实“启事”简洁、明晰,已经把展览的宗旨、目的以及投稿的各项具体要求说得清清楚楚,本无须赘言。不过考虑到以往各项展览的来稿中,总有一些作者因对征稿要求理解不准或粗心大意,致使作品出现这样那样的不足,造成成绩不理想,所以在此谈谈本人对“启事”的理解,以期对投稿作者有所参酌。

全国书法篆刻展览是中国书协主办展览中最重要的一项,其所倡导的创作理念与宗旨,应该引起广大作者的高度重视及细致领会。“启事”明确提出: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鉴于书法艺术的性质以及当前书法的发展现状,建议大家在全面领会的基础上,其要对“创造性转化”“植根传统”“艺文兼备”这三个提法加以重点思考和把握

刘恒 行书缶庐论印二首斗方

书法艺术与中国传统文化有天然的紧密联系,同时又在长期的发展演变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审美标准与传承模式。这种标准和模式,不仅为历代书家所认同并遵循,同时也体现在整个社会对书法艺术的理解与接受之中。上述特征决定了书法艺术的发展是一种通过积累、延续而实现的转化过程。既然是转化,就需要以传统的审美标准作为依据和依托,融入今人对传统的理解认识,并运用这种理解来表达今人的审美追求。要表现当今时代的审美精神,必然需要有作者自己的发挥和创造。但在书法中,这种发挥创造的余地并不很大,更不宜追求颠覆传统的突变式“创新”。事实证明,此类“创新”基本得不到书法界乃至社会大众的认可。

对于“植根传统”,应着重从传统的审美原则和技法规范来把握,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只是在风格面目上因袭某一名家或某种碑帖。事实上,在以往的展览评选中,那种局限于“酷似”某家或某碑的作品,实际入选几率并不大。究其原因,还是因为缺少当今的时代气息,以至于有人调侃说:即使拿出一件明清书家的原作放在来稿中,也未必能入选。

刘恒 行书杜甫诗中堂

“艺文兼备”既是书法艺术的魅力所在,也是中国书协近年来在各项展览活动中大力倡导的理念。不可否认,这几十年来,当代书家特别是一批年轻作者,在学习传统书法技巧方面成绩显著,若论技巧的细致娴熟,大有不让古人之势。但在文化修养方面则欠缺明显,作品中屡屡出现舛误乃至笑话,纵然挥洒自如,也只有空洞的表面效果,缺乏引人联想、令人回味的内涵。更有甚者,流于单纯炫技,写正体,或一味齐整,或耸肩踢脚;作草书便不顾字形,任意挪移,至如无限连绵,夸张垂笔,已成为流行伎俩,随处可见。这样的现象反映出书法作者在审美修养上普遍薄弱,也是中国书协强调文化修养的用意所在。说到“艺文兼备”中的“文”,其包含的内容甚广,从书写内容的选择、字形结构的运用、文学内容与书法风格的协调到落款题识的处理以及印章的使用,都是作者审美修养和文化素质的体现。把握好了,能够使作品效果理想,增加内涵,提高认同感;处理不当则往往画蛇添足,自露马脚,甚至成为被淘汰的原因,不可掉以轻心。

除了在宏观上理解和把握“启事”所倡导的创作理念外,在技术性环节也需要认真读懂“启事”的各项具体要求并严格遵守,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失误。

“启事”在作品要求上首先列出对书写内容的要求,反映出主办单位的重视。对于书写古代或他人的诗文,要求内容连贯完整,出处准确,作者、篇名清楚,并提供释文及版本复印件,都是鉴于以往展览中出现的问题而提出的。看似给作者增加了麻烦,实则可以减少评选中的疑问和纷繁,保护作者的权益,同时也可促进书法作者重视相关的文化知识,大家应该理解并配合。选择古人诗文,还应避开以往展览他人已经反复书写过的内容,以免有临摹、抄袭之嫌。提倡自撰书写内容是中国书协近年来各项展览的一贯理念,对此,作者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把握。能自撰固然好,如果写诗词不熟悉格律,写文章不能通顺雅洁,反不如选择古人佳作,以免弄巧成拙。在以往展览来稿中,有人喜欢耍小聪明,把前人现成的联语修改、替换几个字充作“自撰”,其实于事无补。

中国书协的各项展览都对投稿作品的尺寸规定细致、明确,此次尤其对小字作品又有新要求。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启事”列出的各项数字都是最高上限,不是说一定要写那么大。作者应当根据自己所擅长的字体、风格来决定幅式及大小。搞艺术的人,要有敢于与众不同、能够出人意料的胆量与能力。有些人有“占便宜”的习惯,投稿故意比规定尺寸大一点点,须知现在评选中对尺寸核查甚严,一旦超出规定,立即取消参评资格,作者不可不知。

染色、拼贴、装饰等手段已是现在展览中的常见现象,近年来虽然有所减少,但因来稿中此类情况甚多,故仍有一部分作品入选,其实落选的更多。有些作品书写水平尚可,就因为装饰不当而遭淘汰,可惜大多数作者不了解这种情况。平心而论,选用色纸或适当做些装饰,本非不可。但有些作者舍本逐末,一味在颜色、装饰上下功夫,且形成风气,群起仿效,自然会引起反感。诸如在正文以外添加非本人擅长的篆隶大字标题或小字题识,字有乖误,文又不通;或者妄学乾隆恶习,找个硕大的印章随处钤盖;还有篆刻作者选用色纸或绘画图案来粘贴印屏,扰乱了评委对印章水平的判断……凡此种种,都会导致作品失分落选,而作者尚浑然不觉。此次“启事”一如既往地在“评审”部分中强调“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过度装饰制作”,建议大家尽量不搞拼接、装饰之类的手段,如果要搞,也应本着宁简毋繁、宁少毋多的原则。毕竟是否“过度”没有一个量化的明确标准,要看评委们的现场判断。

最后要提醒大家的是,作为一门注重人文内涵的艺术,书法的评价标准不仅仅是书法界内部认可,还包括民族审美习惯以及整个社会的接受程度。所以,书法作者不宜绝对化地表现“自我”,夸张“个性”,而应兼顾书法界大多数同道的共识和社会大众的欣赏习惯。比如在文字结构的运用上,要少用或不用别体、异体或假借字(篆书、篆刻视具体情况另当别论),对于某些别体、异体甚至是错字,不能说某种碑帖出现过或某位书家这样写过,今人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当做依据。况且涉及文字的情况非常复杂,为稳妥起见,建议投稿作者应尽量使用规范或常见的字形,不必故意追求新奇怪异。参加这类自己投稿而由评委评选的展览,应该顾及他人的接受程度,不能完全以自我感觉为标准。同样的道理,在个性技巧的发挥及作品效果的追求上,也同样应予以考虑。

供稿:2019《书法报》第23期

(以上内容为《书法报》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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