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立足“草圣故里”永州零陵,进一步推动书法事业的繁荣发展,全面展示当代湖南草书的整体水平和艺术成就,引领草书创作方向,激发草书创作热情,积极开展对于当代草书发展趋势、风格流派、创作思潮、技法探索等领域的学术研究。湖南省书法家协会研究决定,于唐代草圣怀素故里——永州市零陵区,举办“草圣故里”湖南省第二届草书作品展。现将征稿启事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委会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有关领导成员共同组成。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主办单位:
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区人民政府
永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承办单位:
湖南省书法家协会草书委员会
永州市书法家协会
永州市书法院
永州市美术馆
永州市怀素书法研究院
二、征稿要求:
1、征稿对象
年满18岁以上的湖南籍公民以及工作、生活在湖南的外省籍公民均可投稿。
2、作品内容和规格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鼓励书写与草圣怀素和零陵有关的古诗词,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规格:投寄作品原件,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一律竖式。因展览场地限制不收手卷和册页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收稿方式和数量
由各市州书协统一选送,长沙市书协(含省直)可选送60件左右,其它各地州市书协可选送30件左右,在外省的湖南籍作者可自由投稿,每位作者投稿限一件,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所有获奖和入展、入选作品均不退稿。落选作品可退稿,凡需退稿的作者在投稿同时,请在作品背面注明需退稿,展览结束后以邮寄到付的方式退还作者,未标注退稿的作品一律不退。
5、填写信息
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是否退稿。投稿作品请附释文。
三、评审
1、本次展览拟评选出优秀奖作品10件,每件作品奖励2000元,优秀提名奖20件,每件作品奖励600元,入展90件,入选80件。以上作品均不退稿。
2、由湖南省书法家协会确定组成本次展览评委、监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阳光公正评审。
3、为防止代笔和抄袭行为,本次展览特设受理举报事宜。凡举报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或抄袭他人者,取消入展作品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省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
4、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入展入选。
5、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过度拼贴、制作。
四、展览
展览拟定于2026年9月在永州举行。展出所有获奖、入展作品共120件。入选作品不展出,名单在展板和作品集上刊登。
五、出版
展览开幕式之前出版《“草圣故里”湖南省第二届草书作品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
1、获奖作者颁发相应证书及奖金,所有获奖、入展作者均可获得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非省书协会员的作品获奖或入展,可加入湖南省书法家协会。入选作者可作为加入湖南省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3、省书协会员的作品入展,作为优秀会员评选、专业人才选拔和邀请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展览、学术、交流等专业活动的依据和参考。
4、“草圣故里” 湖南省第二届草书作品展展览期间,获奖、入展、入选及投稿作者莅临零陵区,均可享受零陵区所有国有景区景点免门票待遇,具体标准如下:优秀作品奖作者可携同行人员共计 10 人(含本人)免门票;优秀作品提名奖作者可携同行人员共计 6 人(含本人)免门票;入展作品作者可携同行人员共计 4 人(含本人)免门票;入选作品作者可携同行人员共计 2 人(含本人)免门票;所有投稿作者本人免门票。
5、本次获奖入展作者证书、奖金、展览作品集将在开幕式后1个月内由组委会办理完成,作品退稿在展览结束后1个月以内完成。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6年6月30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八、收稿地址
收稿地址: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南津中路17号零陵区怀素书法院
邮 编:425000
联系人:蒋俊峰
电 话:13787639885
九、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实名举报,查实有奖。举报电话:0731-8458263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主办单位对获奖、入展作品拥有展览、摄影、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5、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湖南省书法家协会。
湖南省书法家协会
2026年4月2日
本文来源|湖南省书法家协会







